蕲春城管公共停车场
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公告
根据《湖北省定价成本监审目录》(鄂发改规[2021]3号)、《湖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鄂价工服〔2016〕151号)和《湖北省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实施细则》的通知(鄂价法规(2014) 70号)等规定,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现根据《关于蕲春城管公共停车场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蕲发改〔2023〕43号)公示如下:
一、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
1、小型汽车:载客7座以下小轿车或吉普车。1小时(含)以内收费标准2元;1小时后每1小时加收1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收;连续停放24小时最高限价20元。
2、中型汽车:载重2吨以下或载客19座(含)以下的各种机动车。1小时(含)以内收费标准5元;1小时后每1小时加收1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收;连续停放24小时最高限价22元。
3、大型汽车:载重2吨以上或载客20座(含)以上的各种机动车。1小时(含)以内收费标准8元;1小时后每1小时加收1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收;连续停放24小时最高限价25元。
二、对停车30分钟内(含)的车辆和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救护车、消防车、救灾抢险车、邮递车、环卫车、市政设施维护维修车、殡葬车等车辆免收停放服务费。
三、对装有公安部门核(换)发的新能源汽车号牌的车辆,享受停车八折优惠。
四、上述收费标准自发文之日起试行2年。
蕲春县智联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9月17日
蕲春城管公共停车场地址:
蕲阳园停车场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标准
公告
根据《湖北省定价成本监审目录》(鄂发改规[2021]3号)、《湖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鄂价工服〔2016〕151号)和《湖北省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实施细则》的通知(鄂价法规(2014) 70号)等规定,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现根据《关于蕲阳园停车场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蕲发改〔2023〕47号)公示如下:
一、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
1、机动车停放服务实行计时收费。停放1小时(含)以内收费标准2元;1小时后每1小时加收1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收;连续停放24小时最高限价20元。
2、实行长期租赁车位的收费标准,由承租双方协商确定。
二、对停车30分钟内(含)的车辆和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救护车、消防车、救灾抢险车、邮递车、环卫车、市政设施维护维修车、殡葬车等车辆免收停放服务费。
三、对装有公安部门核(换)发的新能源汽车号牌的车辆,享受停车八折优惠。
蕲春县智联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30日
蕲阳园停车场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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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蕲春城管
编辑丨饶诗责编丨梅益
平台总监丨刘明正
编审丨程小年 董硕
总编审丨童志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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