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城法院高庄法庭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针对老年群众腿脚不便等原因不能到法庭所在地参加庭审的情况,将巡回法庭开到群众家门口,于近日在苗桥镇某村公开审理了一起赡养纠纷案件,让老百姓足不出户就能解决矛盾纠纷。
基本案情
原告黄某某生于1944年,现年79岁,与丈夫育有二子一女,分别为长子李某1、次子李某2及长女李某。
原告丈夫于40年前去世,多年来原告一直随被告李某2生活,由李某2夫妇照顾。现原告年事已高,无劳动能力,就赡养问题与三子女协商未果,诉至法院。
巡回审判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季卫光考虑到原告黄某某已79岁高龄,使用电子送达、网上开庭并不现实,便到被告家中送达材料、了解情况,在了解到原告因身体机能下降行动不便后,决定在当地村委会开展巡回法庭。
上午9时,高庄法庭工作人员带好法槌、条幅、案卷材料等来到村委会。为增强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的法治意识,此次庭审还邀请了村干部、群众前来旁听。
开庭前,季法官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详细解读,以真心真情耐心向原、被告层层剖析法理。
庭审中,围绕双方的争议焦点,法官耐心组织双方进行答辩、举证、质证,但始终因其他家庭琐事无法就黄某某的赡养达成一致的调解意见。承办法官对案件的事实和法律依据进行了解释说明,从法律、道德、亲情上释法析理。
庭审后,高庄法庭干警又结合身边案例为旁听群众答疑解惑,从常见的继承赡养纷争、网上立案、线上诉讼服务等方面进行了普法宣传,表示要尊老爱幼、弘扬孝道。
村民们感慨颇多,对法庭采取巡回审判这种听得懂、看得见、信得过的庭审方式表示认可和称赞。
编后语
走出去的是庭审,带回来的是民心,俯下去的是身板,树起来的是信任。近年来,永城法院坚持密切联系群众,利用人民调解员、巡回审判等模式,让群众零距离感受司法公正的“法治公开课”,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为文明乡风、良好家风建设增添了法治力量,为乡村振兴提供了有力保障。
下一步,永城法院将继续坚持和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在诉源治理上下功夫,将司法触角延伸到社区、乡村和群众身边,提高群众的法律素养,让群众知法、守法,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纠纷,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贡献法治力量。
来源:永城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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