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以公告形式向北京森根比亚生物工程技术有限公司送达汪涵诉其合同纠纷一案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法院公告详情显示,原告汪涵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原告代言费860万元,及逾期使用原告肖像的代言费184万元,共计1044万元;同时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保全费。本案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第3日公开开庭审理。
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公告(图源:企查查)
企查查显示,北京森根比亚生物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8月,法定代表人刘建南,注册资本2055万元人民币,由天津讯德科技有限公司和优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共同持股。该公司全资控股2家公司,分别为北京森根瑞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湖南森根比亚销售有限公司。商标信息显示,该公司名下有多个“康贝妮”“比亚酶”等商标,目前状态均为已注册。值得一提的是,该公司多个专利被公布驳回。
北京森根瑞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名下有“康贝妮”“比亚酶”等商标。(图源:企查查)
而比亚酶官方微博则显示,被告北京森根比亚生物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为比亚酶的运营主体。
另外,比亚酶官方微博在2014年5月26日官宣,“2014年5月著名主持人汪涵正式牵手森根比亚,成为比亚酶的产品形象代言人。”
来源 大皖新闻、红星新闻、羊城晚报
责任编辑 易科彦
责任校对 罗秋旭
主编 何晓宇
终审 编委 李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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