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波苹果上大分了 !
据悉,11月以来,苹果公司已通知在线视频软件、短视频软件、音频软件、邮箱软件等多种类型的 app,要求它们移除“摇一摇”跳转广告的功能。
原因是近期不少用户在社交媒体上吐槽,他们的手机经常被摇一摇跳转广告打扰,一不小心就会跳转到购物软件的双十一专场。
而且苹果手机用户没有陀螺仪权限开关,无法自行关闭这项功能,频繁地跳转影响了用户的使用体验,忍无可忍,于是专门向苹果官方投诉。
“摇一摇”功能由来已久了,依靠机身晃动进行交互,一度被很多App作为运营推广手段,可以用来抢电视红包、识别歌曲等等。
但如今,这项功能被滥用在了开屏跳转广告上,以这种方式撬动广告转化。
电商平台向各类App大量投放跳转广告,可以通过不同方式去触发,包括点击页面,晃动手机等,一旦出发,手机页面就会跳转到购物软件里头。
包括我自己,不少人都深受其苦,明明啥都没干,下一秒就进入了淘宝界面。
还有人吐槽戏谑“都不敢咳嗽,怕一咳嗽直接到付款界面了。”
烦人的广告总是变着花样让人“上当”,难道没有政策去约束么?
早在21年7月,工信部严令规定开屏广告应当显著标识“跳过”按钮。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联合多家手机厂商和互联网企业制定了团体标准T/TAF 078.7—2022,于2022年11月由电信终端产业协会发布实施,该标准进一步细化了APP信息窗口通过“摇一摇”等方式触发页面或跳转至第三方应用的相关参数。
比如“摇一摇”动作的设备加速度应不小于15m/s2,转动角度不小于35°,操作时间不少于3s等系列参考数值。
再到手机厂商这儿,小米最新推出的澎湃系统中的应用管理权限,给予了用户去禁止直接链式启动其他应用的权限。
在苹果没有完全禁止摇一摇跳转前,App store的审核机制让App开发者有空子可钻。
苹果对App上架有明确的要求,例如禁止App创建桌面或主屏幕,不得改变或者停用其他用户界面或行为,不得提交空白广告横幅或用于测试广告的App,建议App不应屏蔽用户希望用到的跳转链接。
而“摇一摇”开屏广告正好不在以上要求范围里。
无论是手机、App,还是再到大手笔投放广告的平台上下单,维系用户始终留在这里的,除了更好的价格和服务体验,最重要的是,信任。
明着用广告也就算了,务必尽好告知义务和提供选择权,而“摇一摇”+“跳转广告”无疑是流氓发明。
甚至除了开屏广告,在许多小到我们难以注意到的地方,也很难不“上当”。
但这种广告看似把我们骗进去提高了访问量,实际转化效果可能适得其反。
双十一大促,各平台推广部门必然都在想办法完成KPI,用“摇一摇”的广告跳转率、访问量能够提升确定无疑,但衡量广告效果又不是看你的访问量,而是看转化成订单的效率,具体订单数跟广告展示量的转化效率很可能因为许多无效跳转被动拉低。
尽管隐私权限的开放帮我们挡住了很多App的广告,苹果对用户体验的保护颗粒度也并非细至尘埃。
在许多用户质疑起苹果为何没有加以限制,一种对商业利益的追求影响了另一种对商业利益的追求,苹果终于将“摇一摇”跳转广告请出了村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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