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集中消毒餐饮具服务单位(以下简称餐消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2023年10月中下旬,梧州市卫生监督所组织对全市17家餐消单位开展监督抽检,4家单位抽检不合格。
本次抽样检验项目包含:感官、大肠菌群、沙门氏菌、游离性余氯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15份样品检测结果不合格(详见附表),涉及4家单位。
检查中发现部分单位存在的生产车间及生产设备卫生状况较差、不良气味较重等问题,执法人员均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相关单位立即整改,对抽检不合格的4家餐消单位依法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11月中上旬,市卫生监督所联合属地卫生监督所对抽检不合格的4家餐消单位进行约谈,要求相关单位提高认识举一反三,落实整改。
来源:梧州市卫生计生监督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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