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果来自心智的作用,心智来自痛苦忧虑(死亡恐惧)。
人在快乐的时候,是不会用头脑的。因果的目的在于增加确定感,是一种思维想象,也是局限于个人体验之内的。如“家”这个概念,便是因果。但对于真实的每个人来说,都是个体,真实的现实中,是不存在家的。自我的“家”中的每个真实的人,都有各自的“家1”、“家2”的概念。生理与际遇的差别,体验不同,其观念也不同。也就是说,追求幸福,不在于因果。因果的价值在于缓解忧虑的痛苦。所以,心理疗愈者不应该把理清因果当做是对幸福的追求,这个预设便是错误的。因果只在脱苦,而不在得乐。那追寻爱之乐,如何预设呢。
爱不做预设,预设是心智暗自的因果。爱是含纳喜欢与厌恶,爱在预设之外,在人与人、物质、存在之间,而不是在心智之内,家的概念之内。爱只是对自己的觉知及接受,爱是生命欲望本体,爱是燃烧状态。觉知着就是在燃烧,心智结果(因果)是觉知或燃烧后的冰冷碳灰,并无能量。情感贫瘠或突入危急的人趋于因果,大抵是在碳灰中寻找未烧尽的爱意。这些爱意便是友善的态度,这些态度不足以温暖一个人,应将这些星星之火用来点燃自我的生命。关键点在于体察自我是如何被温暖的,这些态度痕迹是获得自由的教材。
一个检验脱离因果回到爱中的标准,就是肠胃是否感到温暖舒缓。
一个重要的区分是,心智的因果与心智的运动是不同的。当以因果出现时,很容易成为一种信条或类似于第三者意志,以小令大,这是令身体感到痛苦的,所以践行本质是痛苦的。而心智运动是觉知者,是感受,是爱的运动,是通过生命欲望来推动的。
拖延、犹豫、迷茫,都是与欲望脱节的原因,不在爱里,就在心智因果中。只要在爱中,生命便开始移动。想离开苦痛就去寻因果,想要幸福就和欲望呆在一起。欲望即存在,是无限的自我抱持,无条件的接纳,无边的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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