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
缅北电信诈骗犯罪集团重要头目
明国平、明菊兰、明珍珍
被成功缉拿归案
此外
接缅甸驻昆明总领事馆通报
明学昌在被抓捕期间畏罪自杀身亡
贼首落网,大快人心!
以明学昌为首的犯罪集团
长期组织开设诈骗犯罪窝点
公开武装护诈
涉嫌故意杀人、故意伤害、
非法拘禁等严重暴力犯罪
他们将面临哪些法律制裁?
被骗至缅北实施电诈人员
帮助、协助犯罪的人员
将面临哪些法律后果?
一
11月12日,中国警方曾针对明学昌等人发布悬赏通告,经浙江省温州市公安机关侦查发现,明学昌、明国平、明菊兰、明珍珍系缅北果敢自治区涉我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集团重要头目,决定对其进行公开悬赏通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或者航空器内犯罪的,也适用本法。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就认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七十四条:“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在逃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发布通缉令,采取有效措施,追捕归案。”
天网恢恢,虽远必诛。再次奉劝诈骗分子不要心存幻想、苟延残喘,等待你们的,只有法律的制裁与正义的审判!
来源:北京日报 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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