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老男人裤裆里的那点儿破事,我真是一丁点儿兴趣都没有,所以前阵子流言满天飞的时候,我一个字都没写。
但是!如果有人动用权力干扰公安办案,透支蓝底白字的公信力来遮羞盖丑,那我可忍不住要说道两句。
按照郑强教授和警方通报的说法,事情是这样的:
相信大家看完都会有强烈的不对劲的感觉。 这整件事,从头到尾都充满了颠覆基本常识、侮辱公众智商的诡异气息。
侮辱公众智商第一条:
郑强教授超乎想象的耐心
一名男性刑满释放人员,找到一位毫无私人关系的全国知名的男性教授,多次倾诉其在监狱服刑的体会感想,时间跨度长达三个月。而这名教授不仅耐心倾听其毫无营养的讲述,还默默忍受骚扰、恐吓、勒索、威胁长达数月。
这份耐心与包容,真不是我们普通人所能想象的。
这还不止!
三个月后,这名刑满释放人员再次找到知名教授,要求其出面担保借款1000万元。教授严词拒绝了这一无理要求,但是,并没有把这个人拉黑,还继续在线上和线下与他交流。
哪怕这名刑满释放人员开始实质性地散播谣言诽谤他,敲诈他,威胁他的人身安全,让他不得不去省纪委主动报告和说明情况……简直是可忍孰不可忍!
然而郑强教授还是忍了,仍然没有报警。
真的,郑强教授这份耐心与菩萨心肠,释迦摩尼和观音大士见了也得颂一句阿弥陀佛。
侮辱公众智商第二条:
敲诈勒索与诽谤孰轻孰重?
一个很简单的道理,假如有人编造虚假信息来敲诈勒索你1000万元,还威胁你的人身安全,你终于忍无可忍去报警,你会跟警察怎么说?
你会报警说有人敲诈勒索恐吓你,还是说有人编造虚假信息诽谤你?
任何一位稍有常识的人都会选择以敲诈勒索罪名来报警对不对?
一方面,敲诈勒索的犯罪行为非常容易认定,而造谣诽谤的事实认定则要困难得多。你报警敲诈勒索,只要拿出录音或者文字证据,加上对方还是一名有案底的刑满释放人员,警察立马就可以抓人。而单纯以造谣诽谤报警,公安部门多半会把你推到法院去起诉。
另一方面,敲诈勒索罪名的成立与背后的事情是真是假无关。人家拿合成的艳照敲诈勒索你是犯罪,拿真实的艳照敲诈勒索你也是犯罪。
放着敲诈勒索这么好用的罪名不用,非要以造谣诽谤的罪名去报警,不知道郑强教授这下的是怎样的一盘大棋。
侮辱公众智商第三条:
特意点出非大陆媒体是想说啥?
在亲笔签发的《严正声明》里面,郑强教授特别点出了『非大陆媒体』的炒作。
同时,这些虚假信息还被非大陆媒体进行大肆炒作和传播,引起不良影响。本人已收集和整理全部证据,交相关部门处理,并向警方报案。 郑强同志的《严正声明》节选
不得不说,虽然郑强教授在面对编造谣言敲诈勒索的吕某时屡屡表现出智商欠费,但在面对公众时,他的精明与娴熟还真是展露无疑。
那么多媒体和自媒体报道郑强教授被举报,他一个都不点名,偏偏特意指出『非大陆媒体』来,其用意当然非常明显:
境外势力,别有用心,策划炒作。
不了解情况的人只怕还以为郑强教授掌握了光刻机的核心科技,这才引发境外势力处心积虑的诽谤和追杀。
一名鲜有学术建树,混的学校档次一家不如一家的大嘴巴教授,暗示自己包养情人的传言是被境外势力针对打击……
就问一句:你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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