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公布了全市首批20个柔性执法典型案例,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查处的“演出票务经营案”成功入选。
今年2月,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执法人员在日常网络巡查时,发现青岛某教育咨询公司通过微信公众号宣传和售卖“音乐儿童剧”演出门票。经调查,该公司在未取得《营业性演出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从事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违反了《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执法人员在实际调查中了解到,该公司是两名应届毕业大学生首次创业开办,对营业性演出相关法律法规了解甚少,导致出现演出票务违规行为发生。鉴于当事人创业经验不足,属于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有关规定,作出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
“柔性执法”的意义在于既让市场主体感受执法力度、知晓制度边界,又建立起容错空间、彰显执法温度,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双统一。今年以来,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以开展“深化作风能力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为契机,积极探索“刚性约束”与“柔性执法”的平衡点,坚持教育引导为主、惩戒处罚为辅的原则,深入落实“首违免罚、轻微免罚”制度。截至目前,全市各级文化执法部门共办理不罚轻罚案件48起,以柔性执法“温度”“精度”和“广度”,在助力优化营商环境中勇当“开路先锋”。
下一步,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将继续秉持执法为民服务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思路,从优化文旅市场营商环境的角度出发,充分考虑执法对象的切身感受,不断完善免罚轻罚制度实施细则,持续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执法服务效能,增强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为青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贡献更多文旅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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