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
江苏省优化充电桩
分时电价新政
已于12月1日起执行!
吴江已同步实施
近年来
新能源汽车发展迅猛
截至目前
吴江居民充电桩已累计报装2.7万个
呈高速增长态势
近日,江苏省发展改革委出台《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用电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江苏省现行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用电价格政策进行优化和完善。新政策自2023年12月1日起执行。
《通知》明确,居民住宅小区内设置的向电网企业直接报装的公共充换电设施用电,执行居民合表用户电价,同时,执行分时电价。也就是说,小区内由物业、第三方专业运营商等建设的公共充电设施,也可以和居民自家申请安装的充电桩一样,执行居民电价和峰谷电价。
《通知》对涉及到居民住宅小区、居民住宅家庭和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如学校等)中设置的充换电设施的峰谷时段划分,进行了优化。
综合考虑缓解
江苏省晚高峰用电紧张局面
积极引导居民用户在中午
光伏发电位于高点的时段进行充电
新政策将峰期由
8:00-21:00
优化为
7:00-11:00
13:00-22:00
谷期由
21:00-次日8:00
优化为
11:00-13:00
22:00-次日7:00
峰期、谷期电价
在执行居民合表用户电价的基础上
分别上浮0.03元/千瓦时
和下浮0.17元/千瓦时
以居民住宅小区内设置的
不满1千伏电压等级的
充换电设施为例
高峰时段充电的电价为
0.5783元/千瓦时
低谷时段充电的电价为
0.3783元/千瓦时
《通知》同时明确,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运营商或场所业主,可选择执行分时电价政策。分时电价时段划分,与工业用户相同(具体为:高峰时段8:00-11:00、17:00-22:00,平时段11:00-17:00、22:00-24:00,低谷时段0:00-8:00);分时电价浮动比例参照工业用户执行(具体为:执行工商业两部制电价的,高峰电价为平段电价上浮71.96%,低谷电价为平段电价下浮58.15%;执行工商业单一制电价的,高峰电价为平段电价上浮67.19%,低谷电价为平段电价下浮54.82%)。以2023年8月电网企业代理1-10(20)千伏两部制工商业用户购电的电价为例,高峰时段充电的电价为1.1526元/千瓦时,平段充电的电价为0.6703元/千瓦时,低谷时段充电的电价为0.2805元/千瓦时。
《通知》还明确,提倡引导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运营商基于弥补成本、合理收益制定服务费用,向用户收取服务费用时,要在服务场所醒目位置公示。
来源 | 吴江区融媒体中心、融媒吴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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