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位私募客户控诉量化基金巨头幻方量化,称100万元买私募产品,赎回时只剩下80万元,却被计提了3万元的业绩报酬,在行业内引发关注。这让我们不得不思考:为何私募基金的业绩计提会引发争议?究竟哪种业绩计提方式更合理?这个案例又给我们带来了什么启示?
这个案例中,投资者购买的私募产品追踪的是沪深300指数,但过去两年,沪深300指数持续调整。管理人通过跑赢沪深300指数的超额收益来计提业绩报酬,这种方式是否合理呢?
在私募基金中,业绩计提是管理人与投资者之间的重要约定。通常来说,管理人会根据基金的业绩表现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等因素来设定业绩计提的标准。
众所周知,过去两年,沪深300指数持续调整。截至12月1日,同期沪深300指数涨幅为-30.80%,而这只量化产品成立以来收益为-22.45%,所以就跑赢了沪深300,根据合同约定,以跑赢沪深300指数的超额收益的25%来计提业绩报酬,约3.02万元。
如果合同上真有这样的约定,那这个事情就没什么争议的,按合同办事了。
当然,这种计提方式还可能会给投资者带来心理上的困扰。如果私募基金没有赚钱甚至亏损,投资者还要被提取超额收益率的业绩报酬,这会让投资者感到不公平和失望。这可能会导致投资者对管理人的信任度降低。
在这样的背景下,协会倡议“计提业绩报酬要坚持投资者利益优先”,已有私募机构响应行业协会倡议。近日,一家名为“徐星私募证券基金”的私募机构近日发布公告称,变更为“对标沪深300指数超额收益部分的20%”,并明确三个前提条件,其中提到产品必须是正收益,才能计提业绩报酬。
所以,从这个案例我们可以看到,私募基金的业绩计提方式需要更加透明和规范。同时,监管部门也需要加强规范私募基金的业绩计提标准,以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更重要的是,我们投资者在选择投资理财时需要认真审核合同约定内容并了解各种可能的业绩计提方式及其影响,避免以后产生不必要的困扰。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