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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秀玲:乡村文化振兴与新乡贤再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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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乡村振兴中,文化振兴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也是长期以来存在的短板,需有切实可靠的办法与措施予以解决。在高度重视新乡贤的今天,应注意为其减负,强化其文化功能,进行赋能与价值再造。这主要包括:加强新乡贤文化建设,让新乡贤成为乡土文化建设的主体和引领者、地域文化的传承者与创造者、传统文化的继承者与发展者、现代文化的开拓者和发扬者。新乡贤再造还需要处理好开放、创新、优势、人才等问题。

在乡村振兴中,“文化振兴”被置于重要位置,它是作为国家战略发展目标被确定下来的。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要坚持乡村全面振兴,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实现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不过,如何实现乡村文化振兴,这是一个难题,也是令学术界困扰的问题,在某种程度上说,文化振兴是乡村振兴的五大振兴中最困难的。笔者认为,近年来为人们广泛重视的新乡贤应发挥重要主体作用,这就牵扯到如何理解新乡贤,如何对新乡贤角色进行重塑的问题。

一、乡村文化振兴的价值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文化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灵魂。文化兴国运兴,文化强民族强。没有高度的文化自信,没有文化的繁荣兴盛,就没有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激发全民族文化创新创造活力,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然而,由于“文化”具有宽泛性、模糊性的特点,不像政治、经济、制度、法律那样具体,往往较难为人理解,也不容易得到人们的高度重视。与此相关的是,“乡村文化”更为复杂多样,又处于不断演进的过程中,很难给它下一个确切定义,其受到普遍忽略似乎也在情理之中。因此,如何理解乡村文化振兴的价值,是摆在人们面前的一个重要任务。

乡村文化是国家文化的一部分,也是基础性工程,这就决定了乡村文化振兴的全局性国家战略意义。从表面看来,乡村文化具有地方性、边缘性、非正式性特点,处于整体国家文化的基层或底层;然而,它是国家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基础和地基,没有乡村文化振兴,国家文化就不会稳定,也不可能得到根本发展,更不要说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目前,乡村文化虽然获得了长足发展,但其滞后性、随意性、边缘性也是存在的,直接影响和制约着国家文化发展的速度与安全,是一个必须从根本上解决的重大问题。以某些乡村的腐败现象、安全风险、荒芜化、空心化为例,这与其说是政治和社会问题,不如说是文化问题,是乡村道德、精神、信仰出现危机所导致的结果。另外,对于整个中国广大乡村而言,不论其地域覆盖面积,还是人口比例,抑或是文化素养水平和程度,都是对国家文化发展大局不可忽略的存在,因为乡村文化振兴难度大、存在巨大的不确定性,特别是一直得不到人们的高度重视,它决不可能通过敲锣打鼓轻轻松松得以实现。可以说,乡村文化振兴与否直接决定国家文化软实力水平,也关涉中国式现代化伟大目标的实现。

乡村文化是乡村振兴的关键和内动力,没有乡村文化作为底气,乡村振兴就是一句空话,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也不可能实现。众所周知,长期以来,受制于对中国城镇化发展道路的片面理解,不重视乡村特别是“去乡村化”成为不少乡村的价值观念,于是,乡村败落、荒芜、消失的情况并不是个别现象。这就导致在城乡二元对立观念下的短见与盲目,直接威胁甚至干扰国家的城乡统筹发展。自从国家提出“乡村振兴”这一战略构想后,乡村治理与乡村善治成为深入人心的理念,也确实从根本上抑制了去乡村化逆流。不过,也应该承认,不少地方将乡村振兴重点放在经济发展、组织建设等方面,乡村文化被置于次要甚至可有可无的位置,导致乡村振兴的外在化、功利化、短期行为。其实,乡村振兴的内在发展动能是乡村文化,是那些短期不易见到成效、需要长期做深入细致工作的文化因子。这就需要处理好乡村振兴的内与外、长期与短期、眼前与长远利益等的关系,也要突出乡村文化振兴的功能作用。事实上,从全国广大乡村来看,在乡村振兴过程中,真正有眼光、魄力、执行力推进乡村文化发展的并不多见。

乡村文化振兴是乡村治理的题中应有之义,也是乡村治理能够行稳致远、实现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经之路。与乡村振兴相比,乡村治理更具有规范性、知识性、选择性,这就决定了其文化维度与价值尺度的重要性。可以设想,当治理主体没有知识、文化、思想、道德、精神、信仰甚至智慧时,他们是无法获得乡村治理的价值诉求和理性自觉的,也不可能获得现代科学技术与文化软实力的支撑。在某种程度上说,乡村文化振兴更需要在知识与文化的基础上进入思想智力、人生智慧的层面,甚至与人类命运发展相得益彰。以乡村治理现代化为例,如果只跟从西方的竞选原则和完全自治逻辑,那就会导致否定党的领导和政府引导,不仅难以达成乡村善治,甚至会导致乡村失序混乱。这就牵扯到乡村文化与乡村治理的关系,也关系到对乡村文化的理解问题。因此,如果不重视乡村文化,特别是对于乡村文化的价值观、伦理观、历史观、世界观缺乏清醒的认识,所谓的乡村治理是很难达到的,甚至会走向理想的反面。

乡村文化振兴直接决定乡村人才队伍的成长,有时甚至影响乡村人才的稳定发展及其未来。目前,中国乡村人才队伍处于紧缺状态,特别是年轻干部人才更是青黄不接,有不少地方甚至难以为继。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乡村文化贫乏与空乏,社会道德与审美风气变得世俗化。有研究者提出这一问题:当前,广大乡村面临着“官乡贤”“富乡贤”盛行、“文乡贤”缺乏的状况,因为人们因功利化和世俗化而看不到“文化”,眼里只有权与钱。最突出的例子是,中小学教师不安心于乡村教育,不是纷纷逃离到城市工作,就是在城里买房,做城乡之间的漂泊者。可见,乡村文化振兴表面看来是一个与待遇低、社会环境差相关的问题,实则与乡村人才直接相关。换言之,如果没有优良的乡村文化作为人文背景,即使有良好的自然生态,也无法留住人才,更不要说人才振兴了。当然,在中国广大乡村,文化振兴与人才振兴是辩证统一的,是相互作用、相互依赖的,但无论怎么说,乡村文化振兴之于人才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有压舱石和定海神针的功能和作用。若从北京、上海等大城市看,这一点就一目了然了。从生活、工作、环境等方面来说,北京与上海都存在巨大压力,但为什么仍是人才济济?恐怕最重要的是文化人文环境,是深厚的文化底蕴和人文气息内在地吸引各式人才。

其实,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是人的现代化,而人的现代化离不开文化人文精神。因此,包括广大乡村在内的全国上下都应确立这一观念,乡村文化振兴具有根本的地位和作用。这是牵一发而动全身、局部决定全局、以小见大的国家战略发展问题。绝不能因为乡村文化偏于乡村,就忽略难以确定的乡村“文化”。否则,即使经济发展得再好,为人民群众办的实事再多,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得再快,也都是暂时的,缺乏长远可持续发展。这也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何以反复强调乡村文化振兴的价值意义之所在。

二、新乡贤的文化功能与作用

在乡村治理中,“文化”一直是一个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比如,以村民自治为例,早在1987年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中第一条即明确规定:“为了保障农村村民实行自治,由村民群众依法办理自己的事情,促进农村基层社会主义民主和农村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建设的发展。”在此,“精神文明”显然是文化的核心内容。后来,民政部《关于在全国农村开展村民自治示范活动的通知》中对制定“村规民约”提出明确要求。《福建省村民自治达标村评分标准》将“精神文明建设,树立良好社会风气”作为一项重要指标。这里的“精神文明”比较笼统,主要集中在环境卫生、反封建迷信和赌博斗殴、喜事与丧事简办、五好家庭等方面,是一种“表面”的文化内容。这种对于文化的简单理解与乡村社会人们的整体文化水平直接相关。而要改变这一状况,真正理解文化的内在精神,实现乡村文化振兴,新乡贤的角色作用不可忽略,其强大的文化功能在乡村治理中应得到充分挖掘与有效发挥。

所谓“乡贤”,是中国古代社会的一个重要概念。它在唐代已出现,如“邑老乡贤,竞为别录;家牒宗谱,各成私传”,“矜其乡贤,美其邦族”,就是较有代表性的说法。明清之后,乡贤范围进一步扩大,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新乡贤”开始产生,并成为一支不可代替的文化力量。不过,真正将“新乡贤”作为一种文化,特别是提出“新乡贤文化”是新时代的事情,2015年后中央连续4年出台的“一号文件”、2016年《“十三五”规划纲要(草案)》中均提到“新乡贤文化”。2017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指出,“要培育富有地方特色和时代精神的新乡贤文化,发挥其在乡村治理中的积极作用”。2018年颁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明确提出,“积极发挥新乡贤作用”。显然,此时的新乡贤与新乡贤文化已被赋予时代新内容,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时及改革开放初期的新乡贤有了较大差异。概括起来,这种“新”主要表现在:“在新的时代背景下,受思想观念的转变、国家政策的引导、现代治理理念的引入等多重因素的影响,人们对于新乡贤这一群体有了新的认识。”也有人认为,新乡贤的“新”,体现在新环境、新背景、新要求等方面。还有人认为,新乡贤的“新”主要体现在:第一,“新”的空间分布,传统乡贤产生于较为封闭静止的乡土社会,具有很强的地缘性,新乡贤突破了原有的地域限制,并不一定是乡村的本地人,为“在土”“离土”“舶来”者;第二,“新”的评价标准,传统乡贤一般是平民之上的中间层级,有较强的道德威严以及政治素养,新乡贤更偏向平民化;第三,“新”的价值引领,传统乡贤以儒家的价值理念为导向,教化村民,净化乡风,新乡贤则是与时俱进,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导,适应新时代的发展要求。显然,这种“新”既与旧乡贤有异,也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较长时间内的新乡贤有别。问题在于,目前学术界尚较少有人从历史发展角度动态理解新乡贤、新乡贤文化的内在机制变化,其看法也是比较笼统的。

需要强调的是,新乡贤、新乡贤文化已在地方政府和基层的实践中得以重视、推进及发展。如浙江省印发《关于发挥新乡贤在助推乡村振兴战略中积极作用的指导意见》,河南省开封市出台《关于在全市开展新乡贤行动助力乡村振兴的工作方案》,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出台《关于实施新乡贤助力乡村振兴工作的意见》,湖北省大悟县出台《实施新乡贤培育计划十条措施》,山西省柳林县出台《关于进一步强化新乡贤文化建设的建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市出台《关于培育发展新乡贤文化的实施方案》,如此等等。这充分说明,新乡贤、新乡贤文化已在乡村治理中产生较大影响,也有了一定的广泛性和发展前景。另如湖南郴州市北湖区在乡镇设立乡贤联络站、乡贤馆(亭),搭建协商议事平台,把乡贤治理精准化、项目化,组建“1名首席专家+1个专业团队+若干个乡村主体”的“1+1+N”专家帮扶团入驻乡村服务,建立了村级治理、党员教育、集体经济发展谋划、农业种植养殖技术帮扶、村风文明建设等方面的乡贤组织,在环境治理、安全保障、群众自我教育、推动矛盾纠纷调解等方面起到不可替代作用。在此,“村风文明”与“文化”有关,但仍是从表面理解,未能显示乡村新乡贤文化的精髓,更不要说其间包含诸如经济、环保、调解等多种功能。

其实,目前的新乡贤功能角色定位过于复杂沉重,离“文化”特别是文化精神较远,这在许多先进探索单位也普遍存在,成为制约新乡贤文化发展的瓶颈问题。如有学者认为,江苏省徐州市梁寨镇探索创新“新乡贤制度”,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但也存在明显的问题,即不但“要求”新乡贤工作室履行推进依法治村、调解邻里纠纷、促进经济发展、倡导文明新风等职能,还赋予其维护意识形态安全、改善党群关系、优化党的形象的期望。从理论上讲,这种“全能”设计理念无可厚非,但要想实现这一目标并不容易,不但增加了对新乡贤工作评比和管理等相关工作,能否真正做到“全能”,值得商榷。这是对新乡贤角色定位的反思,也是对全能性新乡贤的质疑。如从乡贤理事会角度看,它与乡镇村两委组织应有功能分工,至少要有所侧重,让非管理式主体实施管理的职责,这本身就是叠床架屋,结果什么职能都做不好。作为新乡贤,当然可发挥多种功能与作用,但最主要的还是“文化”性,即新乡贤的文化特性,这是由乡贤和新乡贤的内涵与性质所决定的。有学者指出:“乡村建设的重点是文化建设,当前农村问题的根本不在于经济方面而在文化方面,农村的破产是文化的破产。”作为以新乡贤文化为重点的新乡贤的主要功能与作用,当然更应将重点放在文化建设上。

与中国古代乡贤相比,新乡贤更广泛、更开放、更趋于平民化,更强调“人民性”立场,其所承载的功能也会进一步放大。但不能因此而忽略乡贤的文化功能与作用,应更多地承担道德、思想、文化、精神的引领性,否则就会陷入新乡贤的泛化状态,若过于世俗化地理解其内涵,将导致偏离新乡贤和新乡贤文化之主旨。如不少人将新乡贤理解为在地化、外地化乡贤,也有人将乡镇村干部包括在新乡贤之内,还有地方将新乡贤无限扩大。如绍兴实行新乡贤的“万人计划”,即“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通过星级评定进行民间人才选拔,包括文体艺术、生产生活技术、经营管理服务、特色产业四大类。于是,绍兴市举行“新乡贤”比武活动1017场,评出民间人才36.5万人,发放证书7.58万张,挂牌2.78万户,奖励资金110多万元,创业信贷667万元,选拔986名民间人才作为入党积极分子,2422名列为村级后备干部培养对象。甚至连包粽子、做唐装与旗袍盘扣的能人也包括在内。这是一种具有草根性、广泛性、非官方性的新乡贤人才选拔赛。从乡村治理角度看,吸纳更多民间人才无疑是对的,但将新乡贤无限增容,必然影响其文化含金量,影响新乡贤文化的提升。

三、新乡贤再造的内在逻辑

既然新乡贤的主要价值体现在文化建设方面,基于当前对新乡贤的普遍误解及其功能的超载,有必要再造新乡贤,使其更好地发挥乡村文化振兴作用。因此,需要从以下方面进行调整和变动:

一是乡土文化的建设者和引领者。古人云:“百里而异习,千里而殊俗。”《风俗通义》亦言:“百里不同风,千里不同俗。”后来有“十里不同风,五里不同俗”,甚至“一山不同族,一地多民族”的说法。在中国古代,同一河的两岸人有时竟然说着不一样的方言,彼此难以沟通,亦不鲜见。这充分说明,乡土社会广大复杂,其文化特点各异,由于风俗习惯不同,形成各具特色的乡土文化。因此,新乡贤再造就要以乡土文化的整理、宣传、弘扬、转换为己任,并将之作为乡村治理和乡村振兴的文化资源。这些乡土文化资源包括地理风貌、民俗风情、名人事迹、传说故事、古老遗存、村规民约、家族族谱、传统技艺、古木名禽等。通过乡土文化的继承、转换、发展,可正民风乡俗,增加乡土社会凝聚力,强化文化积淀,发展特色产业,提高村民的道德修养、思想情操、精神气质。以家谱、村史、乡情、县志为例,在中国古代它们是相当完备、系统、发达的。然而,随着城镇化进程加速,许多村庄以加速度消亡,家谱与村史也就无从谈起,这是不可挽回的巨大损失,也是乡土文明的劫难。今天,有一些乡村注重乡土文化,通过乡贤做一些亡羊补牢的工作,其成功经验值得总结。如山西省运城市乡村陆续建起以村落文化为主题的村史馆,仅万荣县就有52个。这些村史馆有的展示旧时生产生活用具,有的展示当地特色传统手工技艺,还有的收集乡贤名人、村规民约等,让本村历史和文化熏陶后代。浙江省苍南县实施“乡贤—文化塑魂工程”,搭建“乡贤之家”“黄传会书屋”与“雁过藻溪”文化客厅,成为当地文化品牌。陕西省蓝田县以建设“人文山水蓝田,丝路生态慢城”为目标,通过启动新乡约研究,大力弘扬乡贤文化,倡导文明乡风,滋养社会主流价值观,提升县域文化软实力,找到了破解“三农”问题的“金钥匙”。还有人提出通过文化新乡贤推进非遗传承工作,因为“文化新乡贤具备丰富的文化知识和生产技能,在乡村拥有一定的社会声望和文化权威,更容易获得民众的认可和信赖。为此,文化新乡贤可以依靠自身具有的价值引领、示范和导向作用,广泛传播当地的非遗项目,以喜闻乐见方式向民众讲述非遗的基本知识、起源与发展以及传承现状等,增强民众的情感归属,形成保护非遗的文化自觉。同时,还可以帮助民众提高对非遗重要性的认识,鼓励民众在日常生活中保护非遗,以实际行动自觉加入非遗传承行列。这样不仅能满足民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助推乡村文化建设,营造文明乡风,也有利于在全社会形成保护非遗的浓厚文化氛围,提高非遗的影响力、生命力和创造力”。更有人主张,让新乡贤在民间民俗文化中发挥作用,保护、活化、利用“巷道”组织、社火组织、庙会组织、“三十值年”与“讲茶会”等。湖南省沅陵县傩文化研究者金承乾一直致力于家乡傩文化传承,经他收集整理的辰州(今沅陵)傩文化资料有近百万字、实物近百件,退休后他依然潜心研究、传播和传承傩文化,为守护辰州傩文化作出了突出贡献。不过,在全国范围,乡土文化研究还相当有限,不论是乡贤人员还是成果数量和质量都是如此,需要更多新乡贤作大量艰苦与切实有效的工作。这是一项寂寞无闻,但意义重大深远的系统工程。

二是地域文化的传承者与创造者。与乡土文化、民间文化相比,地域文化往往范畴更大,与地理环境的关系更加密切,其文化特征也更加鲜明,具有范式作用。如东北黑土地文化、燕赵文化、中原文化、湖湘文化、巴蜀文化、晋商文化、闽南文化、齐鲁文化、秦川文化等都属于地域文化。虽然由于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的变迁,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这些地域文化出现明显的交融渗透,许多地方特色并不能绝缘分开,但很难完全失去各自的特色。所谓的“一方水土养一方人”即是对地域文化鲜明特征的概括。同理,新乡贤及新乡贤文化离不开地域文化的影响,也与乡村治理和乡村振兴息息相关。比如,在村民自治过程中,发生在吉林省梨树县的“海选”,原是由当地村民自发生成的“海捞子”,即在更大范围实行不计名投票,这种直接选举相比以往的间接选举是一次巨大的进步。因此,“海捞子”“海选”就带有东北文化粗犷豪爽的地域文化特点。基于此,“新乡贤”就可由此发掘地域文化对乡村治理的影响,分析其充满生机活力与精神关联的原因。又如,山东省不少地方特别重视村规民约,以村民自治的建章立制见长。1991年,山东省章丘市埠西村产生第一部《村民自治章程》,在全国产生广泛影响,具有“母章程”属性。据一般性理解,这可能纯属偶然,但若站在齐鲁文化重视规矩、礼仪、家庭、家族的角度来看,这样系统、完备、细致的“章程”(母章程)就具有内在的逻辑合理性。再如,不少乡村治理的制度创新多发生在南方,尤以广东、浙江、福建等地为主,这与其地域的“领风气之先”“敢于第一个吃螃蟹”的坚硬文化性格有关。有人研究鲁迅与浙江文化的关系,认为“由越文化圈走出的鲁迅,其文化人格中有最鲜明的浙东人的‘硬气’,由此可以演绎出‘鲁迅的骨头是最硬的’经典性论断”;“基于独特的‘硬气’人格力量,鲁迅文学创作所显示的也是坚硬的‘土性’特色,这从又一个侧面证明浙东这块文化沃土孕育一位伟大文学家的深刻意义,由此也可以深入把握鲁迅文化人格之所由形成的某些深层次原因”。以这样的地域文化特征审视浙江乡村治理,就可以理解“民主恳谈”,以及浙江温州开发全市知名新乡贤掌上APP,通过世界温州人“云社区”新媒体平台,推动海内外乡贤信息互通与资源共享。这是一个既大胆又包容性很强的新举措,也是借新媒体技术发挥想象力的创新办法,其中透出浙江的地域文化性格。因此,全国各地应发挥地域文化优势吸纳新乡贤,也应通过新乡贤显示不同地域文化的特色及魅力。

三是传统文化的继承者与发展者。中华文化源远流长,有5000多年的文明史。特别是建基于农业文明的天人合一、熟人社会、邻里互助、相互守望等理念成为中国传统文化的根脉。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欲流之远者,必浚其泉源’。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的精神命脉,是涵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源泉,也是我们在世界文化激荡中站稳脚跟的坚实根基。”在乡村治理和乡村振兴中,真正能承担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和发展者,新乡贤责无旁贷。因为他们作为知识精英更了解中国历史文化传统,对乡村文化与民风世情更为熟悉,在乡村社会的道德、思想、文化、精神上可起到率先垂范的作用。就整体而言,中国传统文化以儒家、道家、释家为核心,以诗词歌赋、琴棋书画、酒令灯谜为特长,以节日庆典为标志,带有非常优雅快乐的诗性气质,是有助于生活、人生、人性、生命的。更重要的是,这些传统文化流布于乡土社会,浸润于人们的日常生活,沉淀为一种人生哲学和生命哲学,千年百代发挥着重要作用。像孝道、写春联、狮舞会、赛龙舟、武术比赛、元宵节、端午节、九九重阳节等,都是乡村文化的传统保留项目。目前,这些传统文化确实有式微的倾向,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乡村社会的稳固安宁、快乐祥和,但在不少地方仍发挥着重要作用,成为乡村治理和乡村振兴的有力支撑。如浙江省临海市东塍镇东溪单村成立了中国首家村级孝心基金,建立乡贤会和乡贤馆,通过弘扬慈孝文化、转型“绿富美”、乡贤参与乡村治理等各种探索,充分发挥乡贤在传统文化传承中的作用。近年来,山东各地着力弘扬孝善文化,以建设道德讲堂、成立“德孝基金”等为抓手,倡导孝老、敬老、爱老、助老的传统美德,推动形成孝老爱亲的文明风尚。其中,泗水县依托乡村儒学讲堂、圣源公益国学大讲堂、广场儒学讲堂“三个讲堂”,积极打造“儒风孝道之乡”;临沂市兰陵县开展农村孝善红黄榜评选活动,以红榜为引领,将黄榜作为警示。总之,中国传统文化博大精深,其优秀部分如何在继承中实现转换和创新,这是摆在新乡贤面前的一副沉重的担子。

四是现代文化的开拓者和发扬者。与中国传统文化的“大传统”相比,“五四”开辟的现代文化是“小传统”,这是新乡贤和新乡贤文化得以延续发展的关键。换言之,没有现代新文化,就不可能有乡贤与乡贤文化之“新”,也是在此意义上,至今不少所谓的“乡贤治村”只是简单地回到传统,缺乏现代意义上的生命活水。这既与不少乡贤的年岁偏大、知识结构简单、思想传统保守有关,也与他们没有真正经过现代思想启蒙有关。鲁迅是中国现代启蒙思想家,他一方面受到传统文化特别是浙东文化的影响,另一方面又通过现代性进行了创新性发展。这是鲁迅超越传统先贤的高明之处。正如有学者所言:“我有时在想,鲁迅以浙东人的脾气,在颠覆着浙东的一种传统。而且以现代的眼光,赋予了浙东文化另一种隐含。古老的遗风如果停留在时间的断代上,也许就死掉了。鲁迅的出现,是发现了这些遗风,而且清洗了那些混浊的存在。他在打量这些地域风情的时候,有着很强的力量感。思想飞升在天幕上,俯瞰着自己熟悉的存在,却又不属于它们。可是,我们想想,他真的不属于它们么?为什么到了浙东的土地,总让我们想起这个矮个子的作家?如果不是他,绍兴的色调,还会有如此深远的被普照的余味吗?”这就是鲁迅用现代思想超越传统文化的独到之处。今天,中国进入新时代,已跨越了鲁迅所处的时代,这就对新乡贤和新乡贤文化提出了更高要求,其中最重要的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让党的领导、红色革命文化、现代高科技意识成为精髓。以这样的高标准严要求,新乡贤再造和新乡贤文化建设就变得更加急迫及重要,也需要以全新的面貌进行构想和推进。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二十大报告中鲜明指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必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增强文化自信,围绕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发展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社会主义文化,激发全民族文化创新创造活力,增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精神力量。”这为乡村文化振兴和新乡贤再造提供了普遍遵循。在这方面,有的乡村作出了探索、努力和创新。以山西运城的“乡风文明”建设为例,其在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基础上,以文化大礼堂为平台、新乡贤为引领,深入挖掘和阐发河东人类远古文化、农耕源头文化、黄河根祖文化、河东民俗文化、红色革命文化等文化品牌,并不断进行创新。其中,“一约七会”制度很有新意,“一约”是指“村规民约”,“七会”是指村民议事会、红白理事会、老年协会、新乡贤理事会、道德评议会、禁赌禁毒协会、民调理事会,它们与传统既有联系又有区别,成为扫除陋习的“桥头堡”。有的新乡贤创作《红白事三字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系列口袋书》《新二十四孝》等众多通俗易懂、朗朗上口的漫画诗歌作品,有强烈的主体意识和创新意识。有的新乡贤为村庄联欢会制作10分钟的宣传片视频。当然,从全国新乡贤的情况来看,他们大多数缺乏现代文化意识,对新时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也容易作表面化理解,如何做到有知识、有文化、有道德、有境界、有品质、有精神、有智慧,并将之运用于乡村治理和乡村振兴,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在新时代对新乡贤进行文化重塑,一定要突破表层文化束缚,比如好像唱唱歌、跳跳舞、练练书画、弹弹琴甚至进行所谓的“文化下乡”就可达成。应从深层文化即影响整个乡村风俗、价值、品质、精神、境界的高度,为新乡贤和新乡贤文化赋能,只有这样,才能推动改变乡村道德的大滑坡、文化荒漠状态。与其他方面的功能相比,新乡贤的深层文化培育和提升更为重要,也更有价值。

四、新乡贤再造应注意的问题

在乡村文化振兴背景下进行新乡贤再造,是目前的主要思路。这有助于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但也出现了诸多棘手问题。基于此,应从以下维度对新乡贤再造,以打通乡村文化振兴与新乡贤文化建设的“肠梗阻”。

关于人才问题。众所周知,“人才”与“人的现代化”是一切工作的重心,也是中国式现代化得以实现的关键。否则,其他任何方面的努力都是外在化和靠不住的。当前,在乡村治理和乡村振兴中,通过新乡贤扩大人才队伍,从内外两方面发掘潜能,确实起到了意想不到的效果,这对乡村人才缺乏是很好的补充与扩容。有的地方实行“人人可为新乡贤、人人能当新乡贤”的选拔赛,于是,一大批有一技之长者成为新乡贤。但从乡村文化振兴来看,这些新乡贤的状况令人堪忧:一是整体文化程度低,偏于农村技术技能,有赚钱经商头脑,注重为家乡捐款投资;二是真正能成为文化新乡贤的较少,无法担当新乡贤文化建设的使命。例如,2016年,在江西省赣州市的农村人口中,小学和初中学历者为88.7%,高中或中专学历者占6%,大专及以上学历者只有0.7%,没上过学的多于4.50%。江苏省徐州市梁寨镇的新乡贤选拔比较严格,入选者只有100多人。其中,60岁左右的居多,年龄最大的超过80岁,初中及以下学历者高达50%。“乡贤工作室”指导委员会有11名成员,平均年龄约70岁。这种年龄与文化结构是不可能满足新乡贤文化的高标准和严要求的。如何解决这一难题呢?一是进行内在提升,即通过培训、学习快速提升“在地”文化乡贤的文化思想能力和水平。有的地方建立乡镇培训学院,根据本地实际进行文化教育提高;有的自建夜校,在互帮互学中提高自我知识水平。一些具有技术性的乡村文化工作,诸如整理家谱、村史等,“在地”文化乡贤比较容易做到。二是大量吸引“在外”乡贤,让那些高学历、高素质的外地文化乡贤投身家乡文化教育及思想精神引领。目前,也有一些地方注重引进“在外”乡贤,但主要看重“官乡贤”与“钱乡贤”,很不重视“文乡贤”,这是由地方官员的功利化与世俗化决定的。在此,要让退休的在外“文乡贤”回乡,鼓励在职的在外“文乡贤”助家乡一臂之力。三是努力吸引更多高学历的年轻人到乡村任职,成为外籍在本地的“新乡贤”。因为这些年轻的“文乡贤”的知识和文化结构较合理,又有现代意识和科学理念,是长远发展的生力军。总之,新乡贤人才队伍建设应着力于“文乡贤”,特别是让年轻有为、文化程度高、有精神高度的知识精英投身乡村文化振兴,这是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可靠保证。

关于优势问题。乡村治理与乡村振兴的优势何在?怎样才能真正吸引人才?与城市相比,其优势地位何在?不少人认为,好山好水好风光是乡村的魅力所在;也有人认为,要用好的制度留人,通过亲情、友情、乡情留人,让“能人”能在乡村找到归属感。这当然可以,但笔者认为最大的优势还在于乡村文化,这是乡村的独特性所在,是包括城市在内的许多地方所不能代替的。就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言:“新农村建设一定要走符合农村实际的路子,遵循乡村自身发展规律,充分体现农村特点,注意乡土味道,保留乡村风貌,留得住青山绿水,记得住乡愁。”不少人只强调“青山绿水”和“乡愁”,而忽略了习近平总书记所讲的另外几点,即“乡土味道”“乡村风貌”“农村特点”“农村实际”,总之曰“乡风文化”。这是新乡贤文化的核心内容,是平易自然、亲切熟悉、纯朴淡定、逍遥有趣、和谐丰美之所在。如果将城市文化比作一个离开土地、高高在上的独立的个体意识存在,那么乡村文化就是天地人心的自然和谐共生体。因此,新乡贤和新乡贤文化就应该从此入手,振兴乡村文化,这是克服城市人孤独寂寞的灵丹妙药,这样的“梧桐树”才能招得“凤凰”来。中共绍兴市委书记钱建民说:“今天,从乡村走出去的精英成为典范,在奉献了自己的一生之后,在城市无所事事是一种巨大的浪费。如果他们能回到乡村,对乡村社会影响巨大,哪怕什么也不做,他们身上发散出来的文化道德力量对乡民都能起到潜移默化的作用。因此,呼唤乡贤回乡,对重构乡村文化意义重大。”在此,钱建民虽未对新乡贤与新乡贤文化的特色优势作详细阐释,但“散发出的文化道德力量”一语点到了穴位,指出了乡村文化振兴的关键。显然,通过新乡贤提升乡村文化精神品质,是乡村治理和乡村振兴的要义所在。

关于开放问题。与以往相比,不少乡村开始大胆吸纳“在外”乡贤活动,其力度也是相当大的,政策也变得开放有力。不过,更多地方还没有启动,更没有进入全面开放阶段。即使一些先进典型单位,往往在开放性上也有进一步改进的空间。这主要包括:一是担心外来新乡贤挑战乡镇村干部的权威,所以更注重“在地化”新乡贤,导致新乡贤来源单一、能力特别是文化水平不高。二是对于新乡贤的经济功能、调解功能、服务功能等给予更多关注,功利化与世俗化倾向导致对其文化功能重视不够,文化功能的弱化必然使新乡贤文化多停留在唱歌、跳舞、弹琴、书画等文体活动上。三是新乡贤年龄偏大,退休或在职的乡镇干部比例较大,不重视年轻有为的“文乡贤”,官本位思想和保守意识较重,缺乏开阔的胸襟和提携年轻人的魄力。四是“走出去”和“请进来”的意识不强,这使得新乡贤在现代化能力水平特别是文化判断力和审美力上无法得到快速提升。特别是在新媒体时代,如何让新乡贤在充分利用互联网、线上培训教育、数字化乡村治理中发挥文化软实力作用,是急需补上的短板。五是要打破新乡贤“各自为战”的局限,加强整体沟通协作,在不同村、乡镇、县、市、省以及全国形成新乡贤、新乡贤文化网络交互平台,突破信息和治理的孤岛状态。只有这样,建立在新乡贤、新乡贤文化基础上的乡村文化振兴才能充满希望和值得期待。

关于创新问题。创新、创新思维、创新性发展成为当下的高频率词,说明了其重要性和未来向度。新乡贤与新乡贤文化都是创新性思维的结果,其间也有不少新意;但也要承认,如何在国家战略发展布局和顶层设计下实现创新,在继承中国传统的同时又有所突破,在学习、借鉴外来经验模式中有自己的鲜明个性与特点,特别是如何结合国情、乡情、人情实现创造性开拓发展,这是横亘于当前最突出的问题。换言之,在全国范围内,对新乡贤、新乡贤文化的一般化和表层化理解较多,真正做到出新亮眼则并非易事。这与乡村文化的整体状况、新乡贤的素质能力水平、对于新乡贤和新乡贤文化的理解定位以及对文化软实力的认知都有关系。在乡村治理和乡村振兴中,文化振兴最难,其创新更难,没有深厚的古今中外文化积淀,没有现代思想文化意识,没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支撑,几乎是不可能的。还有,文化创造更离不开较高的理论素养、深透的人生智慧、创造性思维能力,这就需要更高层次的文化精英的介入和指导。以四川成都南新村的“乡村梦”为例,其调动各方特别是新乡贤的积极性与创造性,构筑了一个由田园梦、安居梦、文明梦、健康梦、和谐梦、富裕梦组成的“南新六梦”体系,这是一个“六梦同心”的梦想乡村,颇有中国特色。不过,这样的创新构想还有类同化、概念化、外在化的不足,更为具体的乡村文化独特性尚需进一步挖掘和深化。

总之,乡村善治应在乡村的五大振兴中凸显“文化振兴”。而这个目标的实现,离不开新乡贤与新乡贤文化。其间,如何由表层文化进入深层文化,特别是对乡村文化的个性特色给予系统、准确、细致、深入的理解,这是摆在学术界的一大难题,需要在探索中不断突破既有观念,获得真正意义上的思维观念变革。

(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政治学研究所二级研究员。乡村发现转自:《河北学刊》2023年第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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