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垣县为秦置,其后或称匡城、或称鹤丘、或称长垣、或称长固、或废置、或复名,多次反复,县治亦因河患而时有迁徙,或妇姑城(今张寨乡司坡)、或鲍堌(今苗寨乡旧城一带),至明洪武二年(1369年)因水患移治今址蒲城。其名自赵宋王朝易鹤丘复长垣后,遂定。
长垣曾隶属于开封府,金泰和(1201年——1208年)间以隔河不便,改隶大名路(府)开州,直至清末,民国后为直隶省(或河北省)属县。
1938年2月11日,日军第十四师团坂西一良大佐的步兵第五十九联队自濮阳大桑树村出发,在道清铁路南侧与黄河北岸间分南北两路齐行策应,进犯新乡南方各县。
经12日在长垣邵寨的宿营休息,坂西联队次日早八时三十分,便从邵寨西面的牛庄进击长垣县城。
县长张靖宇弃城逃窜。是日上午十一时,日军占领了长垣县城(2月26日由游击队克复,3月6日又陷土匪之手;3月8日国军再度克复,3月25日,日军又复占领)。由崔学文、徐秀斋等人自发组织的治安维持会组织民众夹道欢迎日军入城。
长垣城内行进的日军车队。
日军第十五联队联队长高山龟夫在南门(承熏门)城楼上巡视布防情况。
为确保驻防地的安全,高山龟夫于1939年6月23日上任后,即对长垣、延津、封丘、阳武等地巡视警备情况。
据载,1938年4月的一天,日军把抓获的两名国军侦查人员“带到南门后,即一左一右的钉在城门上,立割耳剜目,最后刺通了胸痛,灌进煤油,点起灯来……”
日军在城内进行“慰灵祭”仪式。
众多的百姓在围观,其中不乏冀南道伪长垣县公署知事及汉奸走狗,能情愿到场的毕竟少数,因为日军入城之后的所作所为至今让他们惊魂不定、心有余悸。
“凡敌人所经过之处,任意抓车抓夫,人民稍有违抗,即行杀伤……城内凡未逃出之妇女,在12岁以上、80岁以下者,概被其奸淫,不能幸免。城内布庄之绸缎,金店之首饰以及富家之财物,多被敌人抢掠一空”。
1939年7月28日,日军随军记者拍摄的尽成泽国的西门(义正门)外。
据载,豫北地区自1939年6月17日起,连续阴雨 45 天,加之沁河决口、卫河暴涨,致使豫北21县受灾,难民无数。
矗立在小河旁的七层古塔。
河中塔影、树影、天色交相辉映,如此雅致秀美的风景不知居于长垣何方寺院?
1938年3月25日,日军矢野支队(步兵二大队、野炮一大队、野重炮一大队为基干)1000余人再次占据城垣县城。
“敌人进城时,迫令各家悬太阳旗,并强迫出城欢迎”。入城之后,日军“大施淫威,疯狂奔向四街搜索。路上见人就杀,近的刀刺,远的枪击……强盗们三五成群到处砸门,破门进院后便四下寻找,发现有人就用刺挑,见有人跑,就开枪射击,见到小孩,有的提腿劈作两半,有的活活摔死。东街一个不满百天的婴儿,竟被倒插水缸活活淹死……大街上,一片片尸体,一股股血腥,手段之残忍举世罕见……”。1700余名无辜百姓,在这场浩劫中惨遭屠戮。
这是目前唯一能见到的真实记录“小渠村惨案”现场的照片。
1944年10月17日,日军第一一七师团第八十七旅团的第二〇四大队阿部真六少佐率部奉命到长垣县进行“讨伐”。日军以“村民与八路军有联系”为借口包围了小渠村(该村是当时滨河县抗日民主政府的武装活动中心),野蛮地把刘俊英、唐金生、刘景昂、张永善、张国启、黄丕勋等660余名村民一一拴绑起来,拉到村头的大坑沿,“然后用机枪扫射,有的鬼子用东洋刀砍杀,有的鬼子把人投入井里,有的鬼子把人投入大火中,有的婴儿在母亲的怀里含着奶头,也死于机枪扫射下的血泊中。”
“敌撤退后,小渠一带闾阎阒寂,堆堆尸具,焦头烂额,血泊横流,腥秽熏人,浸假苍颜白发痛苦无人侍奉,浸假而结发恩爱号泣无人抚养,凄凉悲惨之状即铁心人亦必潸然泪下。”
对于此次惨绝人寰的大屠杀,第一一七师团师团长的铃木启久在1956年6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沈阳特别军事法庭上供认不讳,承认自己命令“二〇四大队在封丘县前后小渠村以抗日军为名,以枪杀、刀刺、火烧等手段杀死660名农民,杀害俘虏30名,烧毁房屋300余户和1个粮食仓库……我确认,这些事实都是我的部下——独立步兵第八十七旅团第二〇四大队所犯下的罪行。我作为师团长,对此负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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