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最近发出了一份关于2023年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师评审答辩工作的通知。该通知明确了参与答辩的对象、申报时间以及所需材料等内容。答辩合格的人员将确认其技师岗位等级,并颁发技师岗位等级证书。
答辩对象包括:报考2023年技师等级并各科考试成绩合格的人员;2022年第一次答辩未通过的人员;以及往年通过技师各科目考试但未参加答辩,且仍保留答辩资格的人员。
拟进入答辩的人员需提交以下材料:《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申报技师资格简明表》一式两份(可在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考核中心网站下载),填写完整并盖上单位公章;以及本工种高级工等级岗位任职期间技能业绩总结一篇(一式五份,字数不少于2000字,正文用宋体四号字打印),请确保材料内容真实,全文不得包含工作单位和个人信息,违者将取消答辩资格。
申报时间及相关程序如下:
省直单位、中央驻闽单位的人员,需经所在单位审核并在12月14日前报送省工考中心;
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及所辖县(市、区)单位的人员,需经所在单位和设区市工考机构审核并在12月14日前统一上报省工考中心。
省工考中心将对拟进入答辩人员的材料进行复审,符合条件的人员将进入答辩环节。答辩合格人员经过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批准后,将确认其2023年度技师岗位等级并颁发机关事业单位技师岗位等级证书。
以上内容来自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编辑人员为陈起越和段圣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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