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
关于暂停办理全省医保参保登记类业务的通知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梅河口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经办中心):
按照优化调整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流程工作安排,做好医疗保障信息平台与税务系统对接工作,省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拟于2023年12月2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暂停办理参保登记类业务,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暂停业务时间
(一)2023年12月21日0时至2024年1月1日0时,暂停办理登记类业务。
(二)2023年12月24日24时前,完成向税务部门缴费业务。
二、暂停业务范围
职工参保登记、单位参保信息变更登记、职工参保信息变更登记、参保单位参保信息查询、单位缴费基数申报及变更、参保单位应缴基本医疗保险费核定、职工新参保补缴核定、在职转退休一次性补缴核定、已参保职工保险费补缴核定等登记类业务。
三、相关要求
(一)2024年1月1日0时后,各地网上服务大厅、医保经办窗口正常办理参保登记类业务。
(二)各地需要对本地暂停办理业务期限做出规定,并对外将相关暂停办理业务时间、范围及相关要求及时告知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并相应做好解释工作。
(三)暂停业务办理期间各地要做好参保人员待遇保障工作,要建立应急机制,形成专班,专班人员要保持电话畅通,遇到问题及时反馈,避免产生社会舆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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