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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最高人民检察院12月14日消息 国家开发银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周清玉涉嫌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吉林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对周清玉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周清玉出生于1962年9月,河南信阳罗山县人,中共党员,大学、硕士,高级经济师。据了解,周清玉曾长期供职于金融系统。在进入国家开发银行之前,周清玉早年曾在中国农业银行工作,曾任农行贵州分行行长、党委书记,农业信贷部总经理,股改办常务副主任,三农业务总监等职。
2011年,周清玉进入国家开发银行工作,任国开行纪委书记,其间2015年他曾担任中央第三巡视组副组长,2016年转任国开行党委委员、副行长。2022年7月被免去国开行相关职务,彼时距离他到龄退休仅有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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