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春申路3355弄的居民反映,其居住的楼道内5楼到6楼的公共连廊上,堆放了很多的花,占了一半的通道,影响正常行走,市民表示公共连廊属于消防通道,被占用存在安全隐患。
对此,记者电话连线了莘庄镇春申复地城居民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主任王蕾蓉。
王蕾蓉介绍,经过了解,该处的绿化是居民放置的,居民本意是想美化居住环境,所以摆放了盆栽绿化。目前,对于此类占用公共通道的行为,已告知居民自行清理,并贴出楼道堆物清理的整治告知书,逾期未清理的将由物业统一清理,届时也将考虑把这些绿化放置到小区公共绿化处。
本期嘉宾
赵志恒 律师
上海迪伦律师事务所
赵志恒律师表示,首先,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一条,小区业主只是对建筑物内的专用的部分享有所有权,而楼道属于共有区域,没有私人权利,只有共同管理和享有的权利。这种共同管理权利并不意味着将公共区域视为己有,随意占有,而是需要按照公共区域和公共设施本身的使用功能进行使用,不得有超出限度外的非法使用行为。在楼道放花,显然侵害了其他业主通行的权利。
其次,小区楼道是公共消防通道,当发生火灾等险情时,楼道堆物可能影响他人逃生,且堆放杂物如遇明火,本身存在安全隐患。因此,在公共区域堆放杂物,更可能造成消防隐患,违反消防法律法规。
对于公共走廊被占用的问题,业主一方面可以向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反映,另一方面也可以向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或投诉,要求相关行为人停止违法行为。
记者:沈佳怡
编辑:陈怡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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