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斑马线”
既是行人通行的安全线
也是城市交通的文明线
让一让
既是对法律的尊重与恪守
也是对文明的践行与传递
更是对生命的敬畏和守护
礼让行人是“礼”更是“法”
关于礼让行人的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灯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时,应当停车让行。违反规定的,将被处以罚款100元、记3分的处罚。
虽然大部分司机早已经养成了
“车让人”的好习惯
但是仍有少部分司机依然“横冲直撞”
德清交警将持续对
“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
未停车让行人”的交通违法行为
进行曝光
希望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
曝 光
违法行为: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
处罚:扣3分,罚款100元
01
✦车牌:浙E06B17
✦地点:中兴南路广电大楼路段
02
✦车牌:浙E11D88
✦地点:中兴南路广电大楼路段
03
✦车牌:浙E028R2
✦地点:千秋街德清一中门口路段
04
✦车牌:浙E031P3
✦地点:云岫南路海洋城门口路段
05
✦车牌:浙E055H5
✦地点:中兴南路广电大楼路段
06
✦车牌:浙E069R4
✦地点:中兴南路广电大楼路段
07
✦车牌:浙E72E3V
✦地点:中兴南路广电大楼路段
08
✦车牌:浙E263RK
✦地点:武源街与杨树湾路路口
09
✦车牌:浙E366ZA
✦地点:云岫南路海洋城门口路段
10
✦车牌:浙E652YJ
✦地点:千秋街德清一中门口路段
德清交警再次提醒
行经“斑马线”
驾驶人务必牢记三点
“有人停车、无人减速、主动礼让”
希望广大驾驶人养成好习惯
自觉遵守法律法规
文明礼让安全出行
来 源:德清交警
编 辑: 陈羽然
执行主编:归李喆
遵守交通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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