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清晨7:30,洛宁法院继续开展集中执行行动。执行局干警准时集合,整装待发,执行局负责人谭继东作简单部署后,各执行团队按照提前规划路线,奔赴执行现场。此次集中行动邀请了县人大代表王光耀及县检察院两名干警全程参与。
不还钱?强制腾房没商量!
基本案情:洛宁县某银行向洛宁法院起诉蔡某和杨某共同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共352711元。洛宁法院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原告该银行同意蔡某与杨某与分批偿还欠款本金及利息。若两名被告未按约定期限偿还贷款本金及利息,则原告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一次性强制执行。
达成调解协议后,被告蔡某和杨某并未按照调解协议的约定偿还贷款本金及利息。原告某银行向洛宁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洛宁法院执行局干警在接到申请人的强制执行申请后,立刻对两名被执行人名下财产提起网络查控及线下查询,查询到蔡某名下有一处房产已办理有抵押登记。
执行过程:在6月21日,执行局干警赶到蔡某房产所在小区张贴了腾房公告。并在12月22日电话通知蔡某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腾房,但蔡仍然无动于衷。期间,蔡某丈夫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但经审查后被法院驳回。
12月26日早晨,洛宁法院执行局干警赶到蔡某家中进行强制腾房。在搬家公司实施腾房的过程中。蔡某的老公突然出现,强行阻拦腾房行动。
“你们凭什么搬我的房子”“户口本上她是我妻子,我是户主,所以这就是我的房子”“我要报警抓你们!”蔡某老公情绪激动,且言语中对之前提起执行异议的行为一概否认,在报警的电话中甚至编造“有人在我的房子里打砸抢”。
“我们拍卖的是蔡某名下的房产,房产证上写的就是蔡某本人的名字,该房产是蔡某单独所有。这一切我们之前已经向你解释和沟通过,今天我们来就是强制腾房!如果你一再阻挠执法,我们将对你实施强制拘留”金冬法官再次向蔡某老公解释并进行警告。
该男子仍然情绪激动,强行反抗,干扰正常执行工作,随即被执行局干警戴上手铐,强制带回法院。
在蔡某老公情绪平复后,在执行局干警进行耐心解释和开导后,其仍不认错,鉴于其妨碍执行行为,洛宁法院对其做出了拘留5天处罚决定。
截止昨天下午6点,本次集中执行行动拘传5人,拘留1人,执行完毕6件,和解2件,到位金额187万元。
集中执行行动持续进行中......
(来源:洛宁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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