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沈阳12月18日消息(记者李子平)近日,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关于食品安全抽检信息的通告(2023年第12期)。按照食品安全抽检计划部署安排,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完成了食品安全抽检719批次,涉及调味品、肉制品、方便食品、饼干、罐头、冷冻饮品、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蜂产品、保健食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等13大类,其中合格703批次,发现不合格16批次(详见下表)。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即判定为不合格食品。
其中,葫芦岛市两批次海鲜镉超标,分别为:葫芦岛市龙港区兄弟鑫兴隆生鲜超市经销的小花盖蟹,镉含量为11mg/kg(国家标准为≤3.0mg/kg);葫芦岛市连山区聚源生鲜果蔬超市经销的虾爬子,镉含量为5.6mg/kg(国家标准为≤3.0mg/kg)。
镉是常见的重金属元素污染物之一,水产品中镉超标的原因,可能是水产品养殖过程中对环境中镉元素的富集。镉对人体的危害主要是慢性蓄积性,长期大量摄入镉含量超标的食品可能导致肾和骨骼损伤等。
值得关注的是,葫芦岛市龙港区兄弟鑫兴隆生鲜超市在2020年也因为经销的花盖蟹、虾爬子镉超标受到行政处罚。
对本次公布的不合格食品,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市局开展核查处置工作,并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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