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介绍
厦门大学环境与生态学院成立于2011年3月,设有生态学系、环境科学系、环境与生态工程系三个系,拥有近海海洋环境科学国家重点实验室、福建台湾海峡海洋生态系统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滨海湿地生态系统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等科学研究与人才培养平台。环境科学为国家重点学科,生态学连续两次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2017年、2022年),在学科评估中实现跨越式发展。
学院聚焦滨海湿地与海洋生态学、流域-河口-近海环境科学、海岸带污染防控修复与管理及可持续发展等领域,主动对接国家战略需求,承担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重点项目等,产出了一批具有重要影响的科研成果,并发表在Science、Science Advances、Nature Communications、Nature Ecology & Evolution、Nature Sustainability、PNAS等高水平期刊上,为服务地方社会经济发展尤其是绿色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作出贡献。
为加快推进“双一流”建设,学院面向海内外长期公开招聘优秀青年人才,热忱欢迎海内外优秀人才加盟!
学科方向
诚邀环境科学、环境工程、环境管理、生态学、生态工程等专业青年才俊加盟,尤其优先考虑具有以下研究背景的优秀人才:
◆ 生态环境大数据分析;
◆ 动物、植物、微生物、底栖生物和海洋生态学;
◆ 流域-近海水文与水质生态模型;
◆ 生态环境系统分析、生态环境规划与环境生态工程;
◆ 环境微生物组学与资源化利用;
◆ 水污染控制、资源化与水质安全保障;
◆ 环境污染与健康;
◆ 生态保护与修复。
招聘岗位及支持措施
01
南强青年拔尖人才
申请条件
南强青年拔尖人才分为:A类人才、B类人才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学风,身心健康;
2.具有博士学位;A类人才一般不超过40周岁、B类人才一般不超过35周岁;
3.A类人才一般应为高层次青年人才;
4.B类人才应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学科发展需要,具有突出的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学术研究方向具有鲜明特色;在其学术领域崭露头角,为同龄人中的拔尖人才,教学科研业绩符合教授职务任职条件,具备在支持期内入选A类人才的实力。
(2)原则上应具有两年以上国内外知名大学或科研机构博士后研究经历或科研工作经历。
5.符合年龄要求且当年度进入高层次青年人才会议评审环节的人选,可经绿色通道程序申报B类人才。
支持措施
◆A类人才
岗位:可聘任教授(事业编制)并认定为博导
薪酬及补贴:提供具有竞争力的薪酬及补贴待遇;其中对于从海外引进并经评审认定的高层次青年人才,首聘期(5年)发放薪酬及补贴不低于660万元(相当于税前约760万元),续聘期(5年)发放补贴100万元(相当于税前约160万元);符合厦门市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申请条件的,另可享受补贴8万元
住房:提供校内周转房;可按厦门市场价45%的价格申购110平方米的厦门市人才住房;符合厦门市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申请条件的,另可享受补贴8万元
科研经费:200-300万元(不含国拨经费)
团队:硕士生指标1-2个/年,博士生指标1-2个/年,首聘期学校提供5名全额资助博士后招收指标(每名资助2年)
子女:幼儿园至初中优质教育;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可择校一次
医疗:享受厦门市医疗保健待遇
◆ B类人才
岗位:一般聘任副教授职务(事业编制)并认定为博导
薪酬及补贴:首聘期(5年)发放薪酬及补贴不低于260万元(相当于税前约280万元),续聘期(5年)经评估优秀发放补贴50万元(相当于税前约70万元);若入选福建省高层次人才(引进),可按政策享受不低于25万元的生活补贴;符合厦门市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申请条件的,另可享受补贴8万元
科研经费:150万元
团队:硕士生指标1-2/年,博士生指标1个/年,可招收博士后
住房:提供校内周转房;另可根据厦门市高层次人才评价认定标准和有关工作通知,按市场价45%的价格申购90-120平方米的厦门市人才住房
子女:幼儿园至初中优质教育;符合厦门市相关条件的人才,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可择校一次
02
教授、副教授、助理教授
申请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学风,身心健康;
2.具有博士学位;
3.应聘教授职务不超过45周岁,应聘副教授职务不超过40周岁,应聘助理教授职务不超过35周岁;
4.符合厦门大学及学院各级职务的其他任职条件。
支持措施
岗位:教授、副教授、助理教授
薪酬及补贴:提供具有竞争力的薪酬待遇,按政策提供安家补贴;若入选福建省高层次人才(引进),可按政策享受不低于25万元的生活补贴;符合厦门市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申请条件的,另可享受补贴8万元
住房:提供校内周转房租住四年;提供租房补贴(教授3800元/月,副教授3100元/月,助理教授2850元/月,发放48个月);另可根据厦门市高层次人才评价认定标准和有关工作通知,按市场价45%的价格申购90-120平方米的厦门市人才住房
科研经费:可从校长基金或学院双一流经费申请支持
团队:硕士生指标至少1个/年,若为博导,博士生招生指标由学院统筹安排;教授或博导可招收博士后
子女:幼儿园至初中优质教育服务;符合厦门市相关条件的人才,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可择校一次
03
博士后
申请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学风,身心健康;
2.具有博士学位,且获得博士学位一般不超过3年;
3.年龄不超过35周岁;
4.符合厦门大学环境与生态学院博士后流动站招收条件,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研究的潜力,对科研事业怀有高度热情。
支持措施
薪酬补贴:20万元-50万元/年(含政策性补贴),合作导师可根据博士后科研能力及表现,进一步追加配套;符合条件者可申请厦门大学近海海洋环境科学国家重点实验室杰出博士后基金项目(8万元/年)
科研经费:可申请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
住房:可申请博士后公寓或租房补贴
子女:幼儿园至初中优质教育服务;符合厦门市相关条件的人才,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可择校一次
发展路径:在站期间可应聘教职、申报南强青年拔尖人才等各类人才项目
其他:可申请特任助理研究员、特任副研究员学术头衔,享受健康体检、工会福利等
(注:以上文本中的薪酬含单位社保和单位公积金)
应聘方式
学院常年招聘优秀青年人才,欢迎有意向加盟的人才将个人简历、学术成果简述等材料发送至学院招聘邮箱ceezp@xmu.edu.cn。学院对应聘者简历材料进行筛选、评估,并通知意向人选面试。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王老师
联系电话:
+86-592-2186338
电子邮箱:
ceezp@xmu.edu.cn
网址:
http://cee.xmu.edu.cn/
地址:
福建省厦门市厦门大学翔安校区环境与生态学院A210室
邮编:
注:如有疑问可联系青塔人才小编号cingtajob4,邮件投递请抄送job@cingt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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