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面新闻记者 | 黄华
界面新闻编辑 | 谢欣
近日,据红星新闻等媒体报道,湖南和诚医药化学品有限公司(下称“和诚医药”)刘姓员工于今年12月11日离世,离世才37岁,离世前,刘某被诊断为再生障碍性贫血。
前述报道显示,在和诚医药供职期间,刘某需要长时间在有刺鼻气味的环境中作业,再结合其同事也有类似健康状况恶化和患病离世情况,其家属认为,刘某的患病离世和其履职经历存在关联,希望公司能承担医药费,履行赔偿责任。
针对刘某家属反馈的问题,12月15日,湖南隆回县环保局工作人员在回复红星新闻记者时表示,环保局已与县委政法委等部门成立联合调查组,正在对具体情况进行调查;12月14日,和诚医药公司相关负责人表态为,目前已有当地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前往公司进行调查、检测,公司将根据政府出具的调查结论进行相应处理。
企业官网显示,和诚医药是湖南省高新技术企业,公司位于湖南省邵阳市隆回工业园区,占地4.3万平方米,注册资金2000万元,现有员工120余人,其中有大专及以上学历30余人;主营业务方面,和诚医药是全球主要的铁氰化钾生产厂商,生产产品包括医药化工、氰化物、光固化引发剂、双咪唑系列光引发剂等。
结合红星新闻报道和公司官网信息,刘某于2021年3月入职和诚医药公司环保部门,担任过危险废物暂存间管理责任人,2022年11月调岗至生产车间工作,期间接触一线生产任务,3个月后,刘某出现头晕、皮肤瘙痒的症状,前往医院就诊,今年5月接受骨髓移植手术,术后出现了严重的排异反应和各项并发症直至年末不幸离世。
整体而言,刘某是在接触一线生产工作之后,健康状况出现异常。而在诸多媒体的报道内容中,如果总结刘某生前的发言,若其表述均为事实,和诚医药的生产管理和当地政府部门的监管,就存在不少疏漏。
据极目新闻,在刘某身前写作的《和诚医药公司工作感受记录》一文中,和诚医药具有违规排放、两套数据应付环保检查、工作环境粉尘严重等多个问题。
根据该文,刘某进入和诚医药的第一个岗位是环保操作工,工作任务包括污水分析、污水处理、废水处理等工作,文中详述了公司如何巧妙避开取样时间来排放污水,用自来水冲洗排放口保证排放达标,公司记录的污水站运行数据有两个版本,分为真实版本和给公司领导或者上级部门检查用的版本。
刘某在文中称,“记得第一桶五氯化磷粉末加进去FH反应锅的时候,我被震撼到了,白色的粉尘瞬间铺满整个二楼操作空间,由于二楼窗口密封,废气处理装置又只是一根管道假装连接到三车间废气处理装置(摆设),这酸爽的味道,我瞬间就跑出去了,但是很奇怪,同事那几个都没有跑,后来一交流他们习以为常了。”
文字中的“一根管道假装连接到三车间废气处理装置(摆设)”如果属实,那和诚医药的废弃处理,显然存在问题;同时,如若企业的生产真能出现白色粉尘铺满操作空间的状态,其生产操作空间是否达标、生产安排是否合理,也存在疑问。
另外,文字记录中还包括,“(20)23年过年前后,GWC母液回收料母液回收,那才叫一个壮观,因为要加入大量甲苯,那酸爽,简直让人不敢相信,能经历五氯化磷毒物12小时不逃跑的我,碰到这个,我顺便逃出了车间,太要命了,吸一口就感觉能上天”,并且,“一个月30天,每天12个小时不停工作,越来越难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并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而与此法条对比,刘某的工作时长严重超时。
此外,在《和诚医药公司工作感受记录》一文中,刘某的同事还存在因为习以为常而不戴口罩的状态,这也提示了企业对于员工的生产安全教育存在着极大的漏洞。
事实上,如果总结网络上可以检索到的化工厂安全生产一类的文件,尽管各家条款的表述可能存在不同,但企业需要承担的任务主要包括四方面:一是提供培训以便让员工了解危险废物的性质、危害及处理要求;二是提供包括防护服、手套、口罩等的防护设备,以此减少员工与危险废物的直接接触;三是企业应当定期对员工进行健康检查并提供必要的医疗保障;四是企业应当采取一些管理措施来降低危险废物处置风险,比如做好分类收集与标识、规范存储、委托专业机构处理危险废物、建立应急预案、定期检查与维护等。
据极目新闻报道,早在2018年,就有企业所在地居民在政府投诉平台上反映和诚医药“空气污染”的问题,并称排放的气体“恶臭”,窗户都不能开;也有人发文称企业周边水污染严重;在极目新闻记者获得的一份联名信中,2019年,企业所在地数百户村民签名、摁手印,抗议该公司长期偷排污水废气污染环境,并联名要求该企业搬离工业园区。
同时,今年7月,邵阳市生态环境局发布了《2023年二季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公示》——和诚医药存在现场生产废气存在无组织排放,厂区内有异味;厂区内部分危险废物甲醇由于需要二次利用未及时送入车间内,存在露天堆存问题;部分拆除的废气收集管道露天堆存在厂区内,管壁内存有少量废物残渣,存有环境风险渗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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