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关于龙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汕头市龙湖区某口腔科诊所使用劣药和过期、无法提供合格证明文件的医疗器械等违法行为案。
2023年2月21日,监管人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汕头市龙湖区某口腔科诊所存在使用超过有效期的药品和诊所内相关医疗器械无法提供合格证明文件、未建立并执行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等情况。
2023年2月22日,执法人员依法到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检查,发现一批超过有效期的药品和医疗器械,并存在经营场所工作区的柜子中与其它药品、医疗器械混放,并未区别放置或设置警示标识的情况。
对当事人上述违法行为,依据相关规定,汕头市龙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没收当事人使用的已超过有效期的药品和医疗器械、并处罚款120000元。
ilove汕头 · 创作整理 | 未经授权,请勿转载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