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普通货物道路运输企业、个体户:
为切实加强我县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结合普通货物道路运输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部署,我单位对于名下没有营运货车办理《道路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和个体户及部分业户车辆《道路运输证》逾期180天未参加年度审验进行注销公示,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4章第5节第50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21条、《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第3章第1节第5项、《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14条、第18条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道路运输车辆逾期(超180天)未审验与逾期180天未按承诺投入车辆或有效期过期未申请延期换证或注销手续的(详见附件 ),经公示后,在江西运政信息系统内注销其《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2023年12月20日至2023年12月27日。如有疑议,请致电崇义县交通运输局,联系人:彭琴清,联系电话:0797-3822981、0797-3812030。
附件1:崇义县普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已满 180 天未办理营运车辆注销名单
附件2:道路运输车辆逾期(超180天)未审验名单
崇义县交通运输局
2023年12月20日
附 件
来源 :崇义县交通运输局
版面编辑:艾宇婷
责任编辑:杨晓斌
值班主任:章丽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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