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15日起
《泰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
调整市区禁止燃放
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
正式施行
泰州全市严查严处
禁放区内违规燃放行为
并开出首张罚单!
12月17日,群众举报姜堰区万众中路一企业门口有人燃放烟花爆竹。接报后,泰州市公安局姜堰分局民警迅速到场处置。
经查,陈某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燃放烟花爆竹,根据《泰州市市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公安机关对陈某予以罚款的行政处罚。这是泰州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政策调整后的首例处罚。
2023年12月15日,《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正式施行。
海陵区、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禁放区域为新通扬运河以南、健康大道和生产河以北、引江河以东、京泰路(京泰路南延线经永定快速路至阜溧高速)和阜溧高速以西形成的区域;京沪高速以南、港口路以北、南官河以东、新港大道以西形成的区域。
姜堰区禁放区域为启扬高速以南、周山河以北、盐靖高速以东、天目山街道和罗塘街道东侧边界线以西形成的区域(启扬高速以南溱潼镇区域除外)。
据了解,违反《泰州市市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规定,在禁放区域燃放、在禁放地点燃放、在禁放区域和地点外不按照规定时间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文章来源:微泰州
▍版权属原作者,部分内容、图文来自网络,如转载涉及版权等 问题,请联系我们。
来都来了
点和啦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