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寒地冻,寒风凛冽,仍阻挡不了执行干警守护公平正义“最后一公里”的坚定步伐。12月20日,石家庄市栾城法院执行局执结一起长达多年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合同纠纷案件,有效维护了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
2001年,原告韩某衣、韩某功将3亩承包地租赁给张某珍建大棚种菜,后张某珍将承包地转租给被告韩某寿使用。2013年6月,二原告开始找被告韩某寿协商解除租赁关系,并返还3亩承包地,韩某寿总以种种理由推诿。栾城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解除原告与被告之间的租赁关系,并拆除承包地上大棚,恢复耕地原貌。判决生效后,韩某寿未按照判决书履行义务,二原告向栾城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办案干警考虑到该案涉及土地,又关切实际民生,于是先后与镇政府、村委会沟通协调,并多次到被执行人家中做思想工作,案件执行初期相对顺利,但后来被执行人态度转变,不仅不配合,情绪还非常激动,调解工作无果而终。
为了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和法律权威,栾城法院对该案启动强制执行程序,执行干警及时制定执行预案,并再一次前往涉案土地进行现场调查,同时仍努力与被执行人沟通协调,力求实现和解,经多次协调无果后,执行干警当场对被执行人释明有关法律规定及对抗法院执行的法律后果,并按预案做好准备工作。
当天早晨,气温低至零下15摄氏度,栾城法院32名干警,共分为4个执行小组,出动6辆警车前往执行现场,干警冒着严寒和深达十多公分的积雪,按照执行预案,现场指挥,灵活调度,有序开展工作。
历经4个多小时,涉案侵权土地上大棚全部清除完毕,涉案路面也得到了平整,执行法官将恢复原状的土地成功交付给申请执行人并予以签字确认。该案执行全程规范、有序、高效,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栾城法院将持续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进一步强化各项执行举措,刚柔并济推进执行工作,及时有效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
来源:石家庄中院
责编:王浩霁
审核:殷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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