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龙5(400146,即A股聚龙股份退市至新三板)日前发布《关于股东所持公司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称公司近日获悉,上海金融法院将于2023年12月24日10时起至2023年12月25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京东”(www.jd.com)上进行公开网络司法拍卖安吉聚龙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聚龙股份618.13万股股票,评估价为271.98万元,起拍价为190.38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安吉聚龙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已全部被质押、司法冻结和轮候冻结,本次拍卖能否成功存在不确定性。此外,因信披违法违规行为,聚龙股份被多批投资者起诉至法院,要求公司进行赔偿。2023年1月4日,已经退市的聚龙股份收到辽宁证监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聚龙股份存在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担保、未按规定披露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两项违法行为。
2016年8月至2020年12月期间,玉泉米业、生态农业、集佳科技累计贷款金额28.61亿元,聚龙股份3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金融安全、聚龙自助、聚龙融创先后向银行资产池注入定期存单等资产,以资产池内的资产为上述贷款提供质押担保,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2018年2月至2020年12月期间,时任董事长、总经理柳永诠及生态农业非经营性占用聚龙股份资金累计29966万元,其中,柳永诠以领取调试币的名义占用资金22011万元,生态农业通过供应商转账占用资金7955万元。
据此,辽宁证监局决定对聚龙股份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的罚款;对相关责任人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至300万元不等的罚款。
江苏沁典律师事务所相关专业律师表示,聚龙股份虽然已于2022年7月4日被深交所终止上市,但不影响投资者索赔,目前,部分投资者获一审胜诉,多批投资者已获赔到账。上述律师表示,凡在2016年8月23日至2021年4月12日间买入聚龙股份股票,且在2021年4月13日(含当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公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55)报名登记,受损投资者在获赔前无需支付任何费用。
上述律师还提醒,根据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聚龙股份索赔案诉讼时效将于2024年4月12日届满,目前已不足4个月时间,建议符合条件的投资者避免错过合法挽损机会。
值得一提的是,聚龙股份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柳永诠家属的通知。获悉经大连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柳永诠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被执行逮捕。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柳永诠未在公司任职,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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