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第一百七十八条
连带责任,指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2人或者2人以上的当事人对共同产生的不履行民事义务的民事责任承担全部责任,并因此引起内部债务关系的一种民事责任。连带责任的意义在于增加责任主体的数量,加强对受损害人的保护,确保受损害人获得赔偿。
本条规定了连带责任的有关内容。
连带责任具有以下特点:
第一主体为2人或者2人以上,即不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当事人约定履行民事义务的主体为2人或者2人以上的民事主体;
第二,权利人有权要求责任人中的任何一个人承担全部的或部分的责任,每个连带责任人也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义务,任何一个债务人在全部债务清偿前都不能免除清偿的责任;
第三,任何一个连带债务人对债权作出全部清偿的,都将导致连带责任消灭; 第四,连带责任是法定责任,连带责任人之间不能约定改变责任的性质,对于内部责任份额的约定对外不发生效力。
根据本条规定:
一是对于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向一个或者数个连带责任人请求的,被请求的连带责任人就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二是连带责任人对外承担责任后连带责任人之间内部确定各自责任的规则包括三种情形:第一,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第二,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第三,实际承担责任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
三是连带责任只能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
【文章仅供交流学习,图片来自pixabay、pexels】
疫情期间,保持警惕,安全防护!
《民法典》第一百一十条 民事主体人格权的有关内容
《民法典》第九十六条 规定了特别法人范围的有关内容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五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有关内容
《民法典》第一百二十八条 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妇女、消费者等的民事权利保护有关内容
《民法典》第三十三条 意定监护有关内容
《民法典》第九十三条 捐助法人章程和组织机构有关内容
企业文化:唯明做事·唯仁做人
目前我们已为数百家企业、事业单位及政府机关提供或曾经提供法律顾问服务;在国企改制及产权交易、企业法律风险管理、公司并购重组、私募股权投资、房地产开发、金融机构改制、不良资产处置、中外合资、证券、矿权交易、政府法律服务、教育法律服务、创业企业法律服务及劳动人事法律服务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同时,累计承办了商事诉讼/仲裁、民事诉讼/仲裁、刑事辩护及行政诉讼等案件五千余件。
www.mingrenlvshi.com
北京市明仁律师事务所
地址:北京 东城 崇文门外大街新世界中心写字楼A座701室
电话:010-67127076
专属律师团队,只为更好的服务体验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