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教师被强奸杀害,25年后破案,凶手却无法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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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1991年,光天化日之下,一个漂亮女教师被性侵后遇害,连同儿子被杀害后投入到机井中。

附近就是犯人服刑的农场,多名目击者在现场看到一个光头男出现。

那个年代男子没有人剃光头,除非是罪犯,这说明嫌犯就是囚犯。

而且那天囚犯们恰恰出去劳动,劳动地就是案发现场附近。

在囚犯衣服上,还发现了一滩血,和嫌犯血型一致。

眼看罪犯呼之欲出,此案却搁置了25年。

20多年后,警察找到嫌犯,DNA终于要对上号,但那人却不是凶手。

之后案子告破,凶手却被绳之以法。

1991年5月26日,是河南焦作修武县五里源乡河湾村村民曹正飞终生难忘的一天。

他清楚记得,这天是星期天,次日就是自己31岁生日。

结婚之后,每当自己生日,当教师的漂亮妻子都要割肉买菜,好好庆祝,那年也是如此。

妻子魏淑敏早早吃了午饭,就带着5岁的儿子去赶集,可是直到日落西山也没有见人影。

眼见得天色渐黑,曹正飞慌了神,忙推着自行车出门,和自己的大哥曹正生、二弟曹正昂,一起骑车到县城寻找。

可是从集贸市场到服装市场,从城里到城外,所有能去的地方都去了,还是没有找到。

会不会是车子坏在半路,他们推着车子抄小路回家了?

曹正飞又沿着岔道回去找,一边走一边呼喊妻子的名字,喉咙喊破,还是没人回答。

途经一片麦田时,曹正飞漫不经心看了一眼,忽然看到麦子有人踏倒的痕迹,他感到反常。

庄稼是农民的命根,哪怕不是自己的,大家也非常爱护,眼看麦子已经泛黄,再有四五天就要收获,谁会忍心践踏麦子?

他顺着痕迹走去,走到一个机井旁,下意识地用手电往井筒里照。

不照不要紧,一照毛骨悚然——井水上飘着一具男童尸体,虽然看不清面目,但是那双鞋自己认识。

那是自己刚给儿子买的,还是红色的,因此儿子怎么都不穿,说是女孩子穿的,为此怄气了几天。

晚上十二时许,修武县公安局响起了一阵急促的电话铃声,值班民警拿起了听筒,里面一个中年人带着哭腔说:“警察同志,我是五里源的,我的儿子遇害了....”

案情就是命令,修武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副大队长范新河带着刑警队员赶赴现场,进行勘察。

机井在公路边,离路约50米。

只见一具男童尸体头朝南、脚向北、侧着身子漂在水面。

在案发现场,刑警提取到一枚犯罪嫌疑人的鞋印,尺码是43的,应该是成年人留下的。

蹊跷的是,除此之外,再也没有找到其他物证。

无论怎样,先打捞尸体,范新河对刑警下了命令。

当时修武的井水水位都很高,最深不过10米,因此只用了几分钟时间,尸体就打捞上来。

尸体刚打捞上来,曹正飞就不顾阻挡跑了过来,扑在尸体上失声痛哭起来。

刑警赶忙将其拉开:”大哥,我们要保护现场。”

法医随即拿出相机,一边勘验,一边记录,一边拍照。

只见男童紧握双拳,小嘴和眼睛紧闭、皮肤因为水泡变得惨白。

法医在男童身上其他部位没有发现外伤,只有头骨开裂乃粉碎性骨折,这应该是致命伤,原因是强大外力造成。

这时候,曹正飞冲着刑警喊:“警察同志,你们愣着干什么,我的妻子还没找到。”

由于报案时精神紧张悲伤,曹正飞只说自己儿子被害,并没有提到妻子。

而警察来到现场,还没有来得及询问,他们怎么会知道这件事?所以没有理由责怪警察。

但是警察没有争辩,随即向井里观察,结果发现里面还有一具尸体,而且是女尸。

打捞上来之后,发现正是曹正飞的妻子魏淑敏。

这时候,曹正昂赶紧将大哥拉向一边,他真担心哥哥承受不来,精神崩溃。

法医检验显示:女尸全身赤裸,头骨凹陷,死因和男童相似,都是遭遇强大外力击打而死。

既然如此,一定会血浆乱溅,现场为什么没有发现一滴血迹?

由于当时是晚上,不能做进一步勘查,警方只能封锁现场,等待天亮。

当时正值初夏,白天最高气温30度左右,尸体很快就会腐烂。

而且麦子就要收割,周围是麦田,露天放着尸体影响也不好。

修武县公安局领导作出决定,抓紧验尸。

为了将工作做得更踏实,他们连夜向焦作市公安局请援,要求派资深法医前来。

次日天刚蒙蒙亮,干警和市局的法医已经赶到现场,做好了准备工作,光线合适后,验尸工作紧锣密鼓展开。

死因很快确定:魏淑敏母子肺中没有井水,基本二人是在井外脑部受到击打遇害,然后被抛进井的。

法医虽然没有在现场提取到受害人血迹,但是在魏淑敏体内提取到少许精斑,这也算重大收获,凭借它就能捉拿凶手。

正是这个关键物证,为25年后案子水落石出创造了条件。

此刻,范新河和同事在勘查麦田中的拖痕,发现了一只36码的女士白球鞋,经辨认正是被害人魏淑敏的。

而那个拖痕,来自麦田中间的一条80公分宽的小路。

经过对被害者尸体检验,死亡时间在当天中午的12点30分左右。

也就是说,魏淑敏母子刚出门不久便遭遇不测。

这时候,正是人流量大的时候,而且当时方圆二十里就县城就这么一个集市,去县城赶集的人非常多,车水马龙,罪犯选择这个时间作案,肯定要有目击者。

由于案发地距离办河湾村最近,警察就在村里对村民进行走访,希望能有所发现,结果大有收获。

一位男性目击者说,他在12点15分左右从案发地路过,当时他刚浇地结束,妻子不在家,他打算到县城吃顿饭。

在去县城的路上,他看到麦田垄沟边有个男人在徘徊,他身穿白色背心,非常显眼,老远就看见了。

根据目测,此人身高至少1米7,年龄在25岁到30岁之间,身材瘦削。

印象最深的是,此人是光头。

另一位女目击者说,她也是在12点15左右骑着自行车从案发现场经过,当时她看到一个在30岁左右的男子坐在路边石头上,目露凶光,不像善良之辈。

令人吃惊的是,此人也是光头。

那个年代的年轻人,根本没有人剃光头,不像现在,这么多人为了显酷剃光头。

因此,宋连荣感到非常恐惧,急忙加速,向前飞奔。

还有两位男性目击者称,他们从案发现场不远的那条路经过时,路面上倒着一辆黑色自行车,车前部好像还绑着一个儿童座椅。

那时候的农民还没有钱,很少有人戴手表,当时也没有手机,时间肯定不那么准。

但是可以肯定的是,凶手杀人时间就在12点之后,而且时间很短。

在光天化日、人流如织的路边连杀两人,还进行性侵,可见此人是个作案高手。

其他民警在走访的时候,范新河大队长也没有闲着,他在细心寻找自行车车轮痕迹,只有它会说话,能再现第一现场。

被害人所骑的自行车是安阳牌的,轮胎跟当时时尚的永久、飞鸽的有所不同,稍微宽那么一点,农村买这个牌子的人不多,所以很好区分。

可是自行车痕迹只有120米左右就不见了,,当然也没有看到自行车。

车轮痕迹没有了,范新河失望地抬起头,就在抬头的瞬间,一个鱼塘映入眼帘。

凭着职业敏感,他径直向鱼塘边走去。

在鱼塘边,他看到了半个自行车轮胎的痕迹。

范新河喜出望外,立即找几副钢绳和铁钩,分三处开始在鱼塘“钓鱼”。

鱼塘并没有多大,但是打捞好大一会,不见收获,就在警察灰心失望要放弃的时候,突然有个刑警喊道“钓着了!”

一条“大鱼”被钓上了岸,正是被害人骑的那辆安阳牌自行车。

这时候范新河脑海里又产生了新的想法,抽干鱼塘。

刑警小杜不解地问:“范队,自行车找到了,还找啥?”范新河说:“你忘了吗?被害女子全身赤裸,衣服哪里去了?还有,凶器在哪?我们只能问鱼塘要。”

可是,鱼塘抽干之后,露出了水泥地面,没有一点收获。

面对着干涸的鱼塘,范新河说:这个对手不简单,不仅凶残,而且作案干净利落,反侦察能力非常强,是头恶狼,还是一条狐狸。”

这时候,刑警小杜不服地说:“队长,你说这个凶手那么厉害,我不赞成,其实他是个笨蛋。”

“哦,为什么这样说?”范新河饶有兴味地问。

“你看,根据目击者反映,凶手是徒步到现场的,要是我作了案,肯定要骑着自行车走,那样离开现场快,不会有人发现,他却背着自行车扔到鱼塘里,不是傻帽、蠢猪吗?”小杜说。

范新河反问道:“难道就没有别的可能,他走路并不比骑着自行车慢多少,骑车反而会被认出,成为累赘。”

“那他一定是附近的。”小杜脱口而出。

这时候,范新河一拍脑袋说:“有了,有地方了!”

“哪里?”小杜也来了精神。

范新河用手向西一指,小杜瞪大了眼睛:“新河农场?”

“对呀,当目击者嫌犯剃光头的时候,我就想到了这一点,正常人谁会剃光头,除非劳改犯。”

“我怎么没有想到?”小杜后悔得直跺脚。

“你脑子也挺聪明,分析问题很透彻,加油!”范新河拍了拍小杜的肩膀说“不入虎穴焉得虎子:走,到虎穴去。”

新河农场是轻罪犯人(10年以下有期徒刑)劳动改造的地方,焦作有几个分场,这里是第一分场,位于五里源乡钓台营村,距离现场不到一公里。

“这样一来,案子就好破了。”小杜神情轻松了许多。

“那也未必,我朋友在那里当狱警,他说过里面的当在押囚犯700来人,8个劳改队。虽然这一块麦田也是农场的,但是这么多人排查一个罪犯,也跟大海捞针差不多。”另一个刑警小杨说。

不过事实证明,他们的担心是多余的。

因为每个劳改队都分工了,这块麦田是畜牧劳改队的“责任田”。

而且全队共有48名犯人,案发那天还没有全部出去,只有16个人出监劳动。

这样一来,侦查范围缩小许多,罪犯似乎就要呼之欲出。

办案人员把那天出去的16个人隔离开,让他们进行回忆,讲出当天12点之后的活动轨迹。

说出来之后,还要找到证人。

结果15个人都说当时自己没到过现场,还都有人证明。

一个叫梁刚领的人没有人证明,看来就是嫌疑人。

但是他说自己当时犯困,在午睡。

档案显示:梁刚领,武陟县梁徐店村人,1988年收监,罪名是破坏电力设施,刑期4年。

梁刚领说的没毛病,当时正是午睡时间,大家都去玩扑克、下棋,他没有去而已,符合情理。

但是也说明他有作案时间,嫌疑不能排除。

不过即使他到过现场,也不能就说他是凶手,能给他顶罪的,只能是证据。

警察对他的住处进行了搜查,没有发现可疑物证,但是子啊梁刚领囚服的左肩上,发现一块深褐色的血迹。

更为吃惊的是,这块血迹竟然与被害人身上发现的第三者血型相同,都是AB型。

到此,所有人的心都长舒一口气,案子快要水落石出了。

可是,接下来事情的发展出人意料——梁刚领不承认自己是杀人犯。

不承认就行了?别忘了还有精斑呢?

但是检测并非那么顺利。

DNA检测技术还没有应用于侦查破案,精斑的血型检测省厅都不能做,只能到公安部。

公安部刑事科学第二研究所的技术人员对修武县公安局送去的精斑进行检测。

修武公安局的刑警们对此充满期待,觉得罪犯就要落网,可以告慰被害者家属。

可是公安部的检验结果的结果却让他们心里凉半截:检测报告显示,精斑的血型是O型,而嫌疑人梁刚领血型是AB型,显然对不上号,这就是说梁刚领不是凶手。

所有线索都指向同一个人,可是最关键的一个证据却将其排除,刑警们沮丧极了。

这时候最痛苦的,莫过于受害人的家属。

曹正飞一天时间失去两个亲人,他承受不了这样的打击,曾经一度精神失常,他的老父亲也因此犯了脑溢血,不久便撒手人寰,临终时还在呼唤着孙子的名字。

家属那痛苦的表情,一直办案人员脑海浮现,一种使命感驱使着他们,一定要找出凶手,给家属一个交代。

此后十多年时间里,无论是办理什么案件,刑警们都形成了一个共识,那就是不忘记走访群众,希望发现魏淑敏母子案的蛛丝马迹,一定要抓到凶手,活要见人,死要见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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