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受理费是人民法院决定受理当事人提出的诉讼后,依法向当事人收取的费用。根据财产类案件和非财产类案件区分按不同的标准收取案件受理费:
1、非财产类案件案件受理费是指:如离婚、侵犯公民肖像权、名誉权等因人身关系或非财产关系提起的诉讼时,人民法院依法向当事人收取的费用。
2、财产类案件案件受理费是指:债务、经济合同纠纷等因财产权益争议提起诉讼时,人民法院依法向当事人收取的费用。
人民法院诉讼费收费标准(财产类案件)
1、1万元以下:50元:
2、1-10万元:标的额x2.5%-200元;
3、10-20万元:标的额x2%+300元;
4、20-50万元:标的额x1.5%+1300元;
5、50-100万:标的额x1%+3800元;
6、100-200万元:标的额x0.9%+4800元;
7、200-500万元:标的额x0.8%+6800元;
8、500-1000万元:标的额x0.7%+11800元;
9、1000-2000万元:标的额x0.6%+21800元;
10、2000万元以上:标的额x0.5%+41800元。
以10万元的财产类案件为例,法院收取的诉讼费费为人民币2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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