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生育医疗保障支持措施已成为各地鼓励生育的重要举措之一。近日,四川成都、辽宁沈阳、新疆乌鲁木齐、广东深圳等多地密集发布通知,拟进一步提高生育医疗保障待遇。
乌鲁木齐市
12月18日,乌鲁木齐市医疗保障局发布《关于调整乌鲁木齐市生育医疗保障待遇有关政策的通知》,自2024年1月1日起,对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及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生育医疗保障待遇进行调整和完善。
政策原文:http://www.urumqi.gov.cn/fjbm/wlmjfylbzj/zcfg/556384.htm
《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1.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职工生育保障待遇
待遇享受条件:
用人单位为生育职工按规定参加生育保险,连续缴费满10个月及以上的,符合国家和自治区生育政策规定的,可享受相应的产检、住院分娩和生育津贴待遇。计划生育待遇享受条件与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保持一致。
待遇类别及标准:
- 顺产生育支付标准4500元;
- 剖宫产生育支付标准7500元;
- 多胞胎生育,每多一孩增加1000元。
- 女职工产检费用标准2000元。
- 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的医疗手术费用,支付标准1200元;
- 怀孕四个月以上至七个月以下引产的医疗手术费用,支付标准2000元。
- 放置宫内节育器支付标准300元,取出宫内节育器支付标准200元。
- 女职工实施输卵管结扎手术支付标准2000元,输卵管吻合复通手术支付标准2000元。
- 男职工输精管结扎手术支付标准600元,输精管吻合复通手术支付标准2000元。
注:用人单位参保职工配偶未就业(无业或失业)且未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医疗待遇的,按上述标准50%享受待遇。
2.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生育保障待遇
待遇享受条件: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生育时,基本医疗保险连续缴费满10个月及以上的,其住院分娩发生的符合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纳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待遇类别及标准:
住院分娩的生育医疗费用实行定额补助,标准为:顺产4500元;剖宫产7500元。
3.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生育保障待遇
待遇享受条件: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其住院分娩发生符合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待遇类别及标准:
住院分娩的生育医疗费用实行定额补助,标准为:顺产3000元;剖宫产5500元。
注: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及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按照本通知的规定享受住院分娩待遇,不享受产检、计划生育、生育津贴待遇。
未达到定额支付标准的生育医疗费用,限额以内据实支付。
自2024年1月1日开始执行,有效期五年。
沈阳市
沈阳市医疗保障局于12月25日公布了2024年的医保和生育保险缴费基数,具体标准如下:
从2024年1月1日起,沈阳市参加灵活就业医疗保险的在职人员均按6.8%比例缴费(原按10%比例缴费人员统一调整为按6.8%比例缴费),缴费标准为469.2元/月。
成都市
12月12日, 成都市医疗保障局发布《关于优化调整生育医疗保障待遇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拟对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的生育医疗保障待遇进行调整。
产前检查费:
- 一次性定额补助标准为:分娩1000元;怀孕满4个月终止妊娠的600元;怀孕不满4个月终止妊娠的300元。
生育医疗费:
- 单胎分娩5000元,有医学指征施行剖宫术的增加1000元,生产多胞胎的每多一个婴儿增加1000元;
- 怀孕满4个月终止妊娠的2000元;怀孕不满4个月终止妊娠的500元。
分娩或终止妊娠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不足限额支付标准的,对其发生医疗费用据实支付。
男职工配偶生育医疗费补贴按本通知规定的产前检查费和生育医疗费标准同步调整。
2.城乡居民生育医疗保障待遇
产前检查费:
- 一次性定额补助标准为:分娩1000元;怀孕满4个月终止妊娠的600元;怀孕不满4个月终止妊娠的300元。
生育医疗费:
- 单胎分娩3000元,有医学指征施行剖宫术的增加1000元,生产多胞胎的每多一个婴儿增加1000元;
- 怀孕满4个月终止妊娠的1000元;怀孕不满4个月终止妊娠的300元。分娩或终止妊娠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不足限额支付标准的,对其发生医疗费用据实支付。
江门市
12月26日,江门市医疗保障局公布了2024年度江门市职工医保缴费标准,具体条目如下:
职工医保用人单位缴费基数为本单位职工缴费工资总额,个人缴费基数为本人工资收入。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与职工医保一致。灵活就业人员、无雇工个体工商户参加职工医保,以个人申报的工资收入为缴费基数。
缴费基数上限为21228元,下限为4246元。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在失业保险关系所在地参加职工医保,缴费基数为7076元。
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工伤职工,在伤残津贴领取地参加职工医保,以工伤职工伤残津贴为缴费基数。
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可按规定选择按月或一次性缴费至规定年限。其中,缴费基数为7076元。
2.职工医保缴费费率
在用人单位参加江门市职工医保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费。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用人单位职工缴费费率合计为8.0%,其中用人单位缴费费率为6.0%(含生育保险0.5%),职工个人为2.0%。
失业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缴费费率为8.0%(含生育保险)。
灵活就业人员和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缴费费率为7.5%(不含生育保险)。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仍未满规定缴费年限的,缴费费率为5.5%(不含生育保险,可选择一次性缴费)。
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1年。
深圳市
结合深圳市实际,9月28日,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制定了《深圳市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就医管理办法》。
具体生育医疗费用一次性定额报销标准如下:
- 产前检查:自确定妊娠至分娩,发生的产前检查费用按定额标准支付2600元;自确定妊娠至终止妊娠,发生的产前检查费用按实际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支付,不超过2600元。
- 单胎顺产分娩:3200元;
- 单胎难产分娩(指臀位助产、臀位牵引、胎头吸引、胎头旋转、产钳助产):5200元;
- 单胎剖宫产分娩:6000元;
- 多胞胎分娩:在相应分娩标准的基础上,每增加一胎增加1000元。
终止妊娠的医疗费用参照计划生育相应项目标准。
2.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 怀孕未满4个月终止妊娠(门诊):400元;
- 怀孕未满4个月终止妊娠(住院):1800元
- 怀孕满4个月不满7个月终止妊娠:3000元;
- 怀孕满7个月终止妊娠:3500元;
- 异位妊娠施行手术终止妊娠:8000元;
- 放置宫内节育器:200元,含节育器费;
- 取出宫内节育器:200元;
- 施行避孕药皮下埋植术:150元,含药物费;
- 施行输卵管结扎术:500元;
- 施行输精管结扎术:450元;
- 施行输卵管复通术:2400元;
- 施行输精管复通术: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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