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人民日报客户端
胡仁巴
1月4日,记者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获悉,为及时科学有效应对突发水污染事件,进一步提升全区突发水污染事件防范和处置能力,新年伊始,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与自治区水利厅签署建立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联动工作机制协议。
据悉,该协议的签署既是响应国家生态环境保护联防联控工作要求和部署,也是进一步加强新疆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响应联动协作的有益尝试。
该协议按照“信息互通、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协同处置”的原则,贯彻“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明确“协同合作、联合执法、信息共享、研判预警、处置联动、协调善后、能力建设”等八项工作机制。
特别在处置联动方面,充分发挥各自在应急处置力量和相关物资装备等资源优势,畅通协调配合渠道,为突发水污染事件快速响应赢得宝贵时间。同时,双方将积极指导和推进各地(州、市)生态环境与水利部门逐步建立和完善突发水污染事件联防联控机制,协同推进区域突发水污染事件防范与应对工作。
另据了解,为完善环境安全工作体系,切实提升环境风险防控应对能力,2023年以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牢固树立环境应急“一盘棋”思想,积极构建部门联动机制,已分别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自治区应急管理厅签署了应急联动工作机制协议。
下一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将进一步强化部门、区域联动,同频共振,形成工作合力,不断完善环境应急管理体系和提升环境应急能力建设水平,坚决筑牢生态环境安全屏障,确保新疆生态环境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人民日报记者 胡仁巴)
审签:韩立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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