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公告
彭阳县供销集团有限公司人员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企业管理,充实企业人员力量,更好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德才兼备”的原则,公开报名,严格考核,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业务员1人。
三、岗位职责
(一)货物入库验收、批发销售、出库发运;
(二)货物库存保管账、销售台账建立;
(三)货物分类堆码存放及环境卫生清扫;
(四)货物堆码及防火、防水、防盗安全;
(五)完成公司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思想政治素质好,理想信念坚定,坚决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三)热爱供销合做事业,具有较强亲和力,善于表达和沟通,责任信强,积极主动,愿意接受挑战且具有较强抗压能力,能够适应出差,有志于长期从事农资行业工作;
(四)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25—35岁(1989年1月—1998年12月),具有C1及以上机动车驾驶证,能够熟练驾驶车辆。
(五)农学、植保、市场营销相关专业。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竞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3.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
4.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聘用纪律行为的;
5.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
五、薪资待遇
薪酬待遇按《彭阳县供销集团有限公司组建方案》(彭供改发〔2016〕2号)文件执行。
六、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所需资料
1.驾驶证、公安机关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2.户口本复印件1份(首页及本人页复印在同一张A4纸居中位置,要求首页在上、本人页在下,端正、清晰);
3.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居中位置,要求正面在上、反面在下,端正、清晰);
4.毕业证书复印件1份(横向复印在A4纸居中位置,要求端正、清晰);
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在“学信网”下载生成打印,并在有效期内,要求A4版面,端正、清晰);
6.近期免冠彩色(红底、蓝底、白底均可)一寸照片2张;
7.持有学位证书、各类职业资格证、职称证、荣誉证、等证件的,均按照上述证件要求复印提交;
8.以上要求提交复印件的证书(件)均须提供原件,经报名现场审查后返还本人。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即2024年1月6日— 1月1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逾期不予补报。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三)资格审查
彭阳县供销集团有限公司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
1.对应聘人员资格初审合格的,纳入招聘人员范围,指导应聘人员填写《彭阳县供销集团有限公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审批表》,通过电话等方式通知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面试。
2.对应聘人员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取消报名资格,不再另行通知。
(四)面试
本次招聘职业测评根据招聘原则和岗位能力要求开展,不受岗位与报名数量开考比例等限制。即:对所有报名者进行职业素质测评,对不符合岗位需求和不能满足素质要求的予以淘汰;对符合岗位需求和满足素质要求的按一定比例逐项择优选拔。招聘采取免笔试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方式为半结构化,满分10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面试结束后,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面试成绩并列时,组织加试。
(五)考察
面试通过的应聘人员接受考察,采取查阅报名提交资料和应聘人员档案、面谈、走访等方式,对应聘人员政治面貌、违法犯罪情况、个人诚信征信、思想道德、身心健康、家庭及社会关系、受表彰奖励情况、工作及学习表现、应聘动机、岗位匹配等方面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及信息实行保密管理,考察不合格人员予以淘汰并终止相应资格
(六)拟聘人员确定
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面试、考察结果,对被考察人员进行综合评价,确定拟聘人选,并提交集团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
(七)公示
经董事会会议研究后,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被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能胜任工作的即时解聘,能够胜任工作的签订《聘用劳动合同》,聘期为3年,并上报县联社备案。
七、其他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所提供材料务必真实、准确、有效,招聘过程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二)应聘人员请准确填写联系方式,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招聘过程中因电话、短信等通讯不畅导致无法联系到本人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八、联系方式
地址:彭阳县供销集团有限公司二楼办公室。
联系人:慕 旭
联系电话:7013984
文章来源:彭阳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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