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景洪市人民检察院运用远程视频连线方式,对涉嫌故意伤害罪的犯罪嫌疑人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云端”听证,依法保障犯罪嫌疑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
听证会上,主持人介绍了羁押必要性审查的意义及听证审查的重点。承办检察官介绍了案件的基本情况、羁押必要性审查的理由及法律依据,重点对逮捕前后犯罪嫌疑人认罪态度、赔偿被害人情况的变化进行了阐述。侦查人员、辩护人等发表了意见。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参加听证会并陈述了意见。
在充分了解案情后,多数听证员认为该案属于轻伤害案件,犯罪嫌疑人有自首情节,逮捕后其家属积极赔偿了被害人的医疗费,且表示认罪认罚,对犯罪嫌疑人变更强制措施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无继续羁押必要,建议变更为非羁押强制措施。
本报记者 赵建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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