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吸引消费者,很多商家都开始进行各种各样的促销活动,但有的商家在卖商品时都标注了“打折商品不退换”的条款。
网友咨询:
打折商品不退不换是否合法?
律师解答:
“打折商品不退换”是霸王条款,不合法。消费者在遇到霸王条款时,应当及时采取行动,通过投诉、协商等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零售商不得以促销为由拒绝退换货或者为消费者退换货设置障碍。
律师补充:
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格式条款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并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予以说明。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二十四条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
雷学兵律师简介
毕业于著名高等法学学府西南政法大学(全日制)法学本科专业,获法学学士学位,正规系统的法律知识传授保证了学子学有所得。雷律师曾任职于广东商达律师事务所,现为广东开仕文律师事务所创所合伙人。
从业十余年间,处理过大量公司及个人常年法律顾问业务、金融经济合同、债权债务、房产与建筑工程、婚姻家庭、民刑交叉、刑事辩护等案件,积累了大量的法律实务经验,了解法院办案流程,雷律师具备扎实的法学理论及丰富的诉讼实践经验,在多年的法律工作中,注重知识更新,钻研法律业务,不断提高专业水平,善于为委托人选择最佳的解决方案,以严谨务实的态度为客户及社会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 专业领域:房产与建筑工程、公司法律事务、婚姻家庭、刑事辩护、企业法律顾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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