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段江西省新余市一店家和身穿制服的人员发生冲突的视频在网上热传,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讨论。视频中,打人者被称为当地市场监管部门的执法人员,他们在检查卫生的过程中,与店方发生了激烈的争执和肢体冲突,造成了店家的人身和财产损失。17日,新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新闻宣传科一名工作人员回应称,执法人员的行为不妥,已向店方道歉并达成谅解。这一事件引发了人们对市场监管执法的合理性、规范性和有效性的思考,也暴露了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消息来源:新黄河)
事件回顾
网上流传了一段视频,是一家店铺和两个执法人员的打架斗殴。视频的发布者是店铺的老板,他给我们讲了事情的来龙去脉:
那天下午三点多,两个穿着制服的人来到我们店里,说要检查卫生。我老婆说,我们店生意好,一天到晚都有人吃,没时间打扫,只能晚上关门后再收拾,现在就想歇会儿。可是他们不听,非要我们马上整理。
我当时在睡觉,被他们吵醒了,就说:“你们检查吧,如果不合格,我认罚,关店也行,整改也行。”谁知道,其中一个人听了,觉得我在威胁他,就骂我。我火了,一拍桌子,说:“你说什么呢?”他就扇了我一巴掌。我也不甘示弱,拿起凳子就打,我们俩就打起来了,后来被人拉开了。
后来,他们还不罢休,一直找茬。我说这里有监控,可以看清楚谁先动手的,我老婆说要报警。结果,那个打我的人突然拿起凳子,一边骂一边往我身上砸,砸了好几下,我就追出去,我们又打在一起。视频里,我说:“你们看看,这就是执法人员,动不动就骂人打人砸东西。”
第二天早上,有个记者打电话给当地的一些部门,问他们这件事怎么处理,可是都没人回答。中午的时候,市场监管局的一个人给记者打回电话,说打我的人是他们的,他说:“我们查过了,我们的人确实做错了,我们已经批评了他,今天上午十点,他已经向店家道歉了,他们也和好了。”
事件分析
第一个法律问题是,执法人员能不能来店里检查卫生,店方要不要配合他们?
因为店里卖的是食物,所以店里要保持干净,不能让食物被弄脏,这是法律规定的,为了保护大家的健康。
执法人员是负责监管市场的部门的人,他们有权利来店里检查卫生,看看店里有没有违反法律规定,如果有,他们可以给店方处罚,比如罚款或者关店。
店方是卖食物的人,他们要配合执法人员的检查,告诉他们真实的情况,给他们看相关的材料,不能拒绝或者拖延整改,这是他们的义务。
根据这个案例,我们可以看出,执法人员有权利来店里检查卫生,店方有义务配合他们,不能因为生意好或者想休息就不理他们。
第二个法律问题是,执法人员打了店方,店方还击了,他们都犯了什么错,会受到什么处罚?
因为每个人都有人身自由,不受别人的侵犯,除非是法院或者检察院决定的,否则任何人都不能随便逮捕或者打人,这是宪法保护的。
如果有人正在侵犯你的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权利,你可以采取一些行动来制止他,这叫正当防卫,不用承担刑事责任,但是你不能做得过分,要适当。
如果故意伤害别人的身体,就是犯了故意伤害罪,要被判刑或者拘留或者管制。
如果暴力袭击正在执行职务的警察,就是犯了袭警罪,要被判更重的刑,如果还用了枪支、刀具或者车辆等危险的手段,就更严重了。
根据这个案例,我们可以看出,执法人员在检查过程中,无故骂人打人,就是侵犯了店方的人身权利,犯了错;店方在被打后,用凳子还击,就是正当防卫,但是如果打伤了执法人员,就可能犯了故意伤害罪,要承担责任;如果执法人员是警察,店方还可能犯了袭警罪,要受到更重的处罚。
结语
我的观点是,执法人员和店方都有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但是都没有正确地履行和尊重对方的权利和义务,导致了事件的发生。
执法人员应该按照法律规定和程序,以文明、合理、有效的方式进行执法,不能滥用职权,侵犯他人的人身权利,更不能动用暴力,否则就是违法的。
店方应该配合执法人员的检查,按照法律规定和要求,保证店里的卫生和安全,不能拒绝或者阻挠执法,更不能反抗或者还击,否则就是违法的。如果双方发生了争执或者冲突,应该及时报警,寻求法律的解决,不能自行解决,否则就是违法的。
我的问题是,如果你是这件事的当事人,你会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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