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任嚣为真实历史人物,在赵佗立国的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司马迁曾评价“尉佗之王,本由任嚣”。
因此,吴氏杜撰此言的目的应是要利用任嚣的权威来强调“攻泮”与“建国”的逻辑关系,预设了一个赵佗若想立国首先必须攻灭安阳王的前提。
塑造出了一段南越国与瓯貉国之间存在的传承关系,以证明赵佗国统源自越南上古的安阳王。将信史中的赵佗叙事和传说中的赵佗叙事进行融合。
一、赵佗叙事
在阮廌以前,由于越南史家未将古史传说视作信史,就在越南文献中出现了两种彼此间相互独立的关于赵佗早期经历的叙事。
一是源自《史记》等中国正史,主要述及赵佗曾为秦令,后兼并桂林、象郡而自立为南越王,即信史中的赵佗叙事,《志略》中《赵氏世家》和《史略》中《赵纪》均有此类内容。
二是源自《交州外域记》《南越志》等中国典籍,主要述及赵佗攻灭安阳王。
即传说中的赵佗叙事,《志略》中《越王城》、《史略》中《国初沿革》和《岭南摭怪》中《越井传》《金龟传》均有此类内容。
到吴士连撰《全书》时,为了将赵佗改写为“继统帝王”,最终促成了两种赵佗叙事的融合。
具体到《全书》中,就是出现了赵佗的信史和传说叙事交替书写的史法,即先于丁亥四十四年载“赵佗为龙川令”的信史叙事。
后于辛卯四十八年载任嚣、赵佗攻打安阳王的传说叙事,再于癸巳五十年载任嚣病死,嘱托赵佗绝道自守的信史叙事,最后则是赵佗攻灭安阳王的传说叙事。
通过交叉编排,吴士连不仅增加了越南古史尤其是安阳王时代的可信度,也将传说中瓯貉国与南越国的传承关系上升为“信史”,反过来又增强了赵佗作为“继统帝王”的历史记忆。
修订赵佗建立南越国的时间。在《全书》以前,中越史家对赵佗立国的时间大体有两种看法:一是认为其立国应在汉高祖四年。
这一观点源自司马迁,其在《史记》中有“自尉佗初王后,五世九十三岁而国亡”的说法,即认为南越建国应始自赵佗称王。
由于南越亡国的时间明确,即在汉武帝元鼎六年,由此向上追溯93年,恰好就是汉高祖四年。司马迁之后,不少中国史家因袭此说,如班固的《汉书》、黎崱的《志略》等。
二是认为赵佗立国的时间为汉高后四年,这种观点目前仅见于《大越史略》,应是将赵佗称帝作为南越立国的开端。
从《全书》的内容来看,吴士连并未采纳上述两个观点,反而是将赵佗立国的时间提前到了秦二世三年。
从是年的记载来看,吴士连应是赞同司马迁等将赵佗称王作为南越立国开端的观点的,遂将赵佗“自立为南越王”的记载提前至是年之下。
且这一年恰好就是《全书》中赵佗攻灭安阳王的第二年,这样就从时间顺序上将南越国之兴与瓯雒国之亡严丝合缝的拼接了起来,进一步证明了赵佗是承继安阳王国统的“继统帝王”。
由于吴氏《全书》是受黎圣宗之命所作,因此该书具有后黎官修正史的性质,其将赵佗作为“继统帝王”的观点亦成为当时越南官方对本国历史书写的一种官方话语。
此后,又有武琼和邓鸣谦分别作《大越通鉴》和《咏史诗集》。
二、赵佗形象
在此期间,先是出现了莫朝与后黎小朝廷的对立,双方遂在今越南北方展开激烈争夺。
直到1623年黎氏才最终还都升龙,基本战胜了莫朝,史载“自是天下晏然无事矣”。但好景不长,中兴黎朝统治集团内部又发生分裂。
北方的郑氏又开始同割据今越南中部的阮氏对峙,自1627年以来双方爆发的大规模战争就达7次。莫黎之间、郑阮之间的长期征战对越南社会尤其是史学发展造成了极大的阻滞。
不仅中断了后黎朝以来形成的相对持续的官方修史活动,还造成了大量文献典籍的流失和散佚。
潘辉注曾言:“散荡之余,难复收拾,内阁无中秘之藏,古史阙艺文之志,遂使历朝典故同委于虚”。
面对这种残破情形,郑氏主导的中兴黎朝在还都升龙以后,逐渐恢复了官方的修史活动。
郑柞时期,曾命其世子郑根与范公著等订改了自鸿庞氏至黎恭皇时代的“国史”,又续编了自黎庄宗至神宗万庆年间的本纪,由此形成了23卷本的景治三年版《大越史记全书》。
其后,中兴黎朝又先后编撰了《大越黎朝帝王功业实录》、正和内阁官版《大越史记全书》、《国史续编》等多部官修史书。
在官方修史逐渐恢复的同时,越南私家修史活动亦蔚然成风,尤其是中兴黎朝后期,涌现出了一批私修史籍,如阮俨《越史备览》、黎贵惇《大越通史》、吴时仕《越史标案》等。
黎贵惇在《大越通史》中就对前代官方修史多有诟病,认为后黎“百有余年之事,撰次者非一人,而简略如此,旧史所载,十不及一,况以大越百余年太平之治,开创粉饬,章章如彼,而论次记载,寥寥如此,岂不取愧前代”。
与黎贵惇相类似,吴时仕在《标案》中亦对官方修史多有质疑。
在该书中,吴时仕首次对吴士连在《全书》中形成的将赵佗奉为本国“继统帝王”的史观进行了质疑,并据此对越史中的赵佗形象进行了再书写。
其一,吴时仕首先否定了将赵佗作为本国“继统帝王”的史观,提出“旧史安阳既亡,国统于赵,大书赵纪武帝,后人相沿,莫知其非”。
他认为赵佗所据有的实为“南海、桂林之越”,并非“交趾、九真、日南之越”。
其实际并未君临越南,“若以王越而君之,则后此有林士弘起鄱阳,刘俨起广州,皆称南越王,亦可系之纪乎?”
其二,吴时仕在否定赵佗为“继统帝王”同时,又未将其完全等同于中国,遂将旧史中的“赵纪”改为“外属赵纪”,与中国历代王朝郡县越南书为“属某纪”相区别。
其三,对赵佗第二次攻打安阳王进行了改写。查《全书》可知,吴士连关于赵佗两次攻打安阳王的记载分别为“任嚣、赵佗率师来侵”和“佗发兵攻王”。
在古代汉文化圈的历史话语中,“侵”和“攻”是存在很大差异的,其中“侵”字有“越境进犯”之意,带有一定的贬义。“攻”字则有“攻打”之意,其表述相对中性。
吴士连在此的两次差异性的表述应为“春秋笔法”,即第一次他认为赵佗未得安阳王之统,遂书为“侵”,第二次得安阳王之统,遂书为“攻”。
由于吴士仕否认赵佗得安阳王国统,遂将第二次的“攻”替换为“侵”,改写为“佗负约来侵”。
最后,吴时仕还一改前代称颂赵佗的观点,开始对其予以贬抑,认为赵佗“于我国则无功而首祸”。
如果不是赵佗先兼并安阳王,“汉武虽好大喜功,不过灭赵以复秦初郡县,亦不及交趾也”。
另外,他还指出:“陀之郡县我国,惟知籍其土地,征其财赋,箕子、泰伯之功德,顾如是乎?至以倡始帝王之业,推大其功,黎文休创此书法,吴士连因陋不改,至于黎嵩之总论,邓鸣谦之咏史,更相称赞,以为本国之盛帝,历千载而莫克正之”。
由此看来,至少到中兴黎朝后期,以吴时仕为代表的部分越南史家已对吴士连在《全书》中形成的赵佗为本国“继统帝王”的史观产生了质疑。
最终在《标案》中否定了赵佗继承安阳王国统的历史合法性。
当然,由于《标案》为私人史著,不能代表中兴黎朝的官方立场,原本不过是吴氏的“一家之言”。但在吴时仕过世后不久,中兴黎朝亦很快灭亡,吴时仕之子吴时任则在西山朝为官。
查《吴家世谱》可知,至光中五年时,吴时任已出任“国史署总裁”,景盛五年,则开始“奉监刊修国史”。这里的“国史”即西山朝的官修正史《大越史记前编》,成书于景盛八年。
从《前编》的内容来看,该书实为吴时任在其父《标案》基础上润色和扩展而来的一部史书。
由于该书完全因袭和继承了其父对南越王赵佗的史观,吴时仕对赵佗的“一家之言”就成为了西山朝的“官方立场”。除因袭其父外,吴士任亦有一定的发挥和创造。
如在《前编》中有一幅题为“前编历代帝王传继之图”,其中就将安阳王的国统接续到了前李南帝。
用图像的形式否认了赵佗作为本国“继统帝王”的历史记忆和形象。但是,由于西山朝在《前编》刊刻的两年后便灭亡了,其实际统治区域又长期局限于今越南的北中部。
因此吴氏父子关于赵佗的史观可能未及传播到今越南南方,即当时阮主后裔阮福映割据的嘉定地区。
其中一个表现就是1802年在阮福映消灭西山朝以后,曾向清廷提出改“安南”国号为“南越”的请求。
关于阮福映请封“南越”的问题,学界多有研究,笔者较为赞同韩周敬和王永伟的观点,即阮福映所请“南越”国号应源于其对赵佗的固有历史记忆。
查《大南实录》可知,早在阮福映割据嘉定之初,其在对外交往中可能就已使用了“南越”国号。如暹罗国王拉玛一世曾称阮福映为“昭南谷”,阮朝史官将其解释为“南越天王”。
到1802年,在阮廷遣使向清廷求封前夕,群臣曾上表请阮福映称帝,阮福映在谢绝诏书中亦有“我国自赵武以至丁黎李陈世称帝号”的表述,即仍然将赵佗视为本国帝王。
在这种固有历史记忆的作用下,阮朝君臣向清廷提出改封“南越”国号,应属情理中事。且在阮朝建立后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仍有越南官员将赵佗视为本国君主。
如嘉隆十八年黎统曾作《邦交志》,就将越南与中国的关系追溯至赵佗时代,有“世至赵武帝,汉封为南越王,信使通焉”的说法。
由于清朝的两广地区亦属赵佗南越国故地,使得阮福映请封“南越”事件亦在清廷内部产生了不小的反响。
嘉庆帝极为重视,命大学士会同六部尚书商议,群臣一致认为阮福映疆域“实止南越之隅。未便以一隅之地,遽以南越自称。且广东、广西皆南越之旧地,自汉以来久为中国。
若该国复南越之古,名实既不相符,体制尤为未协”,均反对改赐“南越”。后来,经过反复斟酌和交涉,嘉庆采取了相对折中的方案。
即同意阮福映更改国号,但为了“与古所南越不致混淆”,遂变更所请“南越”为“越南”,以符合“该国先有越裳旧地,后有安南全壤”的实际。
阮福映也最终接受了这一方案,授封为历史上首位“越南国王”。由于越南历代自主王朝均有“慕华”和“事大”的传统。
三、古籍的记载
清廷婉拒“南越”国号必然在阮廷上下引起反思,逐渐动摇了以阮福映为代表的出身越南中南部的统治阶层对赵佗及其南越国的历史记忆。
使得他们开始隐约觉察到古南越国与越南本国所存在的历史差异,为后来吴氏父子的赵佗书写进入阮朝官方的视野奠定了基础。
同时,作为西山旧臣的吴时任虽然在阮朝初年遭到了清算,但其戚族潘氏家族却在阮朝明名统治时期再度崛起,使得吴氏父子的史观最终影响至阮朝中央。
查《潘家公谱》可知,潘辉益曾娶吴时仕的长女为妻,使得潘、吴两家结为姻亲。
到明命时期,潘辉益和吴氏所生的次子潘辉湜、三子潘辉注先后得到皇帝的赏识和任用,其中潘辉湜在阮廷“久典邦礼”,官至礼部尚书。
潘辉注则因进献《历朝宪章类志》而闻名,多次奉使海外。查《历朝宪章类志》可知,潘氏兄弟亦继承了其外祖父和舅父对赵佗的史观。
遂不将赵佗纳入其所作《人物志》中的本国“帝王之统”,亦言“自安阳亡后,我国外属赵氏”。
由于潘氏兄弟久在阮都顺化为官,且皆为明命信用的近臣,其关于赵佗并非是越南“继统帝王”的史观亦可能逐渐影响到明命及其他朝臣。
其中一个显著的表现就是明命四年,潘辉湜所在的礼部向皇帝上疏,请在阮都设立历代帝王庙,祭祀中国和越南的历代帝王。
在这份上疏中,礼部方面提出了“自爪机失利,铜柱分疆,至于南北纷争并非是我越正统”的观点,由此将赵佗归入了“非我越正统”的行列。
受此影响,赵佗遂未进入阮朝历代帝王庙中享祀。但是,由于阮朝迟迟未及修撰关于前代的官修史书。
因此其在1823年提出的将赵佗视为“非我越正统”的观点并未及时进入越南官修正史的历史叙事当中。
直到嗣德八年,阮廷开始编撰其官修正史《钦定越史通鉴纲目》,这种情况才最终得到改变。
从《纲目》的内容来看,以潘清简为首的阮朝史官对赵佗形象的历史书写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他们继承了明命时期提出的赵佗“非我越正统”的观念。
将赵氏正式归入了“非正统”君主的行列,首次不再大书其称号和纪年。
其次,由于将赵佗归为“非正统”之君,其在吕后时期的称帝之举亦被阮朝史官视为僭越,遂将“赵武帝”贬抑为“赵武王”。
最后,不再将赵佗与中国予以区别对待,废除了《标案》中“外属赵纪”的书法,将赵佗重新视作秦吏和汉臣,由此就出现了“秦壬嚣、赵佗来侵”。
“秦赵佗复来侵”和赵佗“据有番禺,与汉抗衡,终亦去号称臣”等记载,将赵佗重塑和定型为“非我越正统”的来自北国的“他者”。
此后,由于阮朝遭到了来自法国殖民者的入侵,越南社会开始由古代向近代转型,其古代史家对赵佗的历史书写与记忆流变遂宣告结束。
至此,赵佗在越史叙事中的形象则已经发生了近乎180度的反转,逐渐由越南古人所认可的本国“开国之君”、“继统帝王”。
最终演变为“非我越正统”的来自北国的“他者”,完成了古代越人对赵佗历史记忆的最终转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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