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 北 省 巴 东 县 人 民 法 院
执 行 悬 赏 公 告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安育林、周元元与被执行人向会猛合同纠纷两案中,因被执行人向会猛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安育林、周元元向本院提出执行悬赏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向会猛,男,1972年1月10日出生,居民,住湖北省巴东县清太坪镇倒卜龙村三组8号。公民身份号码:42282319720110****。
执行案号:(2022)鄂2823执恢300号
执行标的:40万元及利息、案件受理费3650元;70万元及利息、案件受理费5400元。
悬赏内容:查找被执行人向会猛的财产线索及行踪线索
悬赏金发放条件:
1、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藏匿、转移的财产线索,经法院查实并执行到位的,将以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0%作为悬赏金奖励给举报人,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财产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一方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方共同获得,自行分配。
2、举报人员为被执行人、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利用职务便利获取线索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申请执行人及其代理人或者存在其他不应发放悬赏金情形的,不予发放悬赏金。
悬赏有效期限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案执行完毕之日止。
本院将对举报人的身份人及举报线索的相关情况严格予以保密。
特此公告
举报电话:0718-4330281 13986847557
联系人:周法官
二〇二四年一月二十二日
来源:巴东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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