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下求索 逐梦前行
黄菲菲,现任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陈家镇人民法庭庭长,深耕环境资源审判,先后荣获2021-2022年度全国法院先进个人、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先进个人、上海法院审判业务骨干等荣誉。
我的家乡在美丽的东海瀛洲崇明岛,它位于长江入海口,是世界上最大的河口冲积沙岛。岛上森林葱郁翠绿,阡陌田园交错,绿树掩映村庄,河流穿梭不息,呈现出一幅婉约秀气的美丽生态画卷。
成为一名优秀的法官是我的人生梦想。2003年,我怀揣着对法律的信仰和对家乡的热爱,考入上海市崇明县人民法院(现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法院)。
有人曾说,梦想是一道光,当它照进黑暗,指引了我们前进的路。因为心中有光,我无惧法官之路上的挫折与挑战;因为心中有光,我用不懈奋斗去遇见追梦路上更好的自己。
走出彷徨,迎接自我成长
2019年7月1日,我调入环境资源审判团队(以下简称环资审判团队)工作,并成为环资审判团队负责人,开始了一名环资法官的上下求索。
记得刚调入环资审判团队审理涉环境资源民事案件时,我心中也有些担忧。虽然当时我已经入职法院十余载,但绝大多数时间都在办公室、政治部、研究室等综合部门工作,2015年才调入民事审判条线。就在迷茫彷徨之际,“离开那个舒适区,去迎接挑战!”我听到了自己内心的声音,并迅速调整好心态,努力学习为自己“充电”。
2019年底,我收到一起涉环境资源民事侵权案件。这是一起因违法填埋垃圾引起的民事纠纷。徐某家建造的房屋比较偏僻,前后都没有其他村民居住,房屋旁边有一条小水沟。2019年7月的一天,徐某闻到宅边的水沟里散发出阵阵恶臭。徐某认为这片土地是村集体土地,应由村委会管理,于是将村委会告上法庭,要求将水沟清理干净,保持环境整洁。
那时刚过完年,天气还很冷,我和法官助理驱车30多公里前往涉案现场。走到小水沟附近的时候,就明显闻到空气中弥漫着一股浓浓的臭味。
徐某已经等在现场了,他一看到我们就激动地说:“法官,去年高温那几天,我们一家被臭味熏得没法开门开窗。”他指着不远处那幢房屋告诉我们:“那幢房子就是我家,离这边就隔着这一条小水沟。这条水沟现在差不多被填平了,我之前看到有人往里面倒垃圾,然后盖上土。”根据村委会提供的信息,村里垃圾是统一委托第三方集中运输处理的。
我意识到弄清这条水沟里是否填埋了垃圾是本案的争议焦点。为了查清案件事实,我联系第三方公司派工作人员到现场。第三方公司工作人员到现场后表示,农忙季节村里产生的秸秆垃圾比较多,有时候来不及处理可能会填埋在农地里,但没有埋在这条水沟里,并且秸秆腐烂后可作为农肥,也不会散发出恶臭。跟第三方公司了解情况后,我心中猜测这条水沟可能藏有玄机。经过多次协调,第三方公司终于同意安排挖机和工人将涉案水沟挖开,如果确实埋了垃圾,愿意分捡处理。
那天清晨,在村委会干部和徐某的共同见证下,挖机司机刨开了水沟上的泥土,慢慢地看到刨上来的泥土里有白色泡沫、塑料袋、旧鞋子、一次性餐盒……第三方公司自知理亏,便安排工人将混在泥土中的垃圾挑拣起来,分类装进垃圾车运走。
经过整整一上午的努力,水沟里填埋的垃圾全部挖出并处理完毕。正当我们准备离开时,徐某叫住了我,微笑着说:“法官,谢谢你!这片土地终于干净了,这个案子我申请撤诉。”
虽然只是一件普通的民事案件,但我明白了作为一名环资法官,办理案件只是起点,生态修复才是真正目的。
2020年1月1日,根据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统一部署,崇明法院对本辖区涉环境资源民事、刑事、行政案件实行“三合一”归口审理。如果说办理环资民事案件是一个“新兵”,那么对于环资刑事、行政案件而言,我就是个“业务小白”。
为了更好地迎接挑战,我带领团队成员开启集体学习模式,团队内的法官、法官助理轮流做“老师”,针对环境资源审判方面的法律法规、疑难问题、前沿理论等,结合典型案例开展领学活动,大家一边听课一边交流,有时候还会因为某个法律问题争得面红耳赤。正是这种开放、包容又充满激情的学习方式,团队成员的理论水平、办案能力都逐步得到不同程度的提升。
多年来,我参与审理的非法猎杀中华鲟案、长江口滩涂腾退案分别入选最高人民法院长江流域水生态司法保护和湿地生态保护典型案例,1篇裁判文书荣获全国环境资源审判裁判文书类三等奖,多篇文书、案例、庭审获评上海法院优秀裁判文书、典型案例和示范庭审。环资审判团队办理的各类环境资源案件没有一件被改判或者发回重审,取得了较好的办案效果和生态效果。
勇于创新,摸索前进方向
人生重要的不是所站的位置,而是所朝的方向。
崇明是镶嵌在长江经济带的一颗“海上明珠”,生态是这座岛屿发展最靓丽的底色,而环资审判团队就是这座美丽瀛洲的“生态司法守护者”,我们肩负着保护环境、惩治犯罪的重要职责。作为环资审判团队负责人,我始终致力于做一名碧水蓝天的守护人,从“我”带动“我们”一起奔跑起来,努力将心中的这份光照得更亮,与团队共探路、共前行。
环境资源审判是一项比较新的领域,尤其涉及生态修复方面,法律没有明确统一的规定。面对新领域、新挑战,环资审判团队不断探索创新工作机制,在办理环资案件的同时,努力让受损的生态环境得到及时修复。
在一起非法狩猎犯罪案件中,涉案的6名被告人在崇明禁猎区使用气枪、火药枪猎捕鸟类,被公安机关抓获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识到自身的行为造成了生态环境损害,同意承担相应的生态损害赔偿费用。但这6名被告人都是农民,没有固定工作,经济十分拮据。
了解到上述情况后,我主动与检察机关沟通,共同探讨涉案生态修复该怎么进行。经过多方沟通协调,最终促成被告人与检察机关达成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协议,同时考虑到被告人的经济状况,探索采用金钱赔偿与劳务代偿“双结合模式”,即被告人支付一部分赔偿金,同时通过河道养护、公益林巡护、参加公益劳动等方式履行生态修复义务,折抵剩余部分赔偿金。为确保行为义务得到有效履行,我们还委托被告人所在地的基层政府进行监督管理。
这是上海法院首次探索采用“金钱+劳务”方式承担生态修复责任。
案件审结了,但我们的工作没有结束。2021年9月的一天上午,我们同检察机关一起前往当地监督回访被告人劳务代偿履行情况。我们来到现场的时候,看到几名被告人正在农地上劳作,负责监管的工作人员介绍,他们开展劳务代偿工作已经3个多月了。
交谈中,几名被告人说,公益劳动不仅是身体上的劳动,更是对心灵的洗涤,让他们深刻意识到了生态保护的重要性。他们开展劳务中有一项工作内容就是在林地中拆除捕鸟网,让他们从“捕鸟人”变成了“护鸟人”。在接下来的交流座谈中,人大代表和村民代表纷纷表示,这种现身说法的生态修复义务履行方式效果非常好,周边老百姓都知道了非法捕鸟会触犯刑法,给老百姓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
环境资源审判的目的不是一判了之、一罚了之,而是要通过司法裁判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越来越少,所以,环资审判工作不止于审判,更在于审判延伸。
很幸运,环资审判团队成员都有激情、有才干、肯奉献,是一支充满活力的年轻队伍。近年来,我和团队成员们共同研究起草上海法院首份服务碳达峰碳中和司法保障意见,助力崇明世界级生态岛碳中和示范区建设;选择典型案件开展巡回审判、沉浸式联合普法,积极回应群众司法需求;参与驻村(居)法官工作室工作,赴村居开展生态法治宣传、法律咨询服务,推动群众树立生态保护意识,营造守护美丽家园的浓厚氛围。经过多年努力,环资审判团队先后荣获上海市巾帼文明岗、上海市法治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获评上海市委宣传部“新征程 新奋斗”专栏2023年度典型,“生态司法点亮美丽瀛洲”入选上海法院十大文化品牌。
深化协作,构建共治格局
生态环境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司法、行政、环保等各领域,需要各部门沟通协作、协同共治,才能真正实现生态环境保护的目的。作为一名环资法官,我深深意识到保护环境,司法审判是远远不够的,需要相关职能部门通力合作,加强沟通,才能事半功倍。
崇明环江靠海,内陆水系十分发达,岛上渔民也较多,历来都有捕鱼的习惯。电捕鱼不仅会造成被电捕的鱼类直接死亡,还会造成受到电击的幼鱼生长畸形,并导致水生生物、底栖生物死亡,影响水域生态环境。
在办理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中,对被告人赔偿的水生生物资源损失费用如何实现专款专用,用于修复水域生态环境成为难点。面对新问题,我积极寻找解决方法,先后与检察机关、区农业农村委沟通联系,多次召开联席会议共同商讨生态修复方案。经过多方共同努力,最终崇明法院与上铁检察院、崇明区农业农村委、区东平森林生态保护中心共同签署《关于加强水域生态修复维护水域生态环境合作备忘录》,指定东平森林生态保护中心作为崇明内陆水域生态环境司法修复实施单位,设立生态修复专门账户,非法捕捞行为人承担的生态损害赔偿费用直接支付至该账户,由东平森林生态保护中心专项用于增殖放流,有效实现了法律制裁与生态修复的有机衔接。
当然,生态司法协作的探索不止于此。为了更好守护这片绿色,我和团队成员共同研究,探索建立上海法院首个生态司法协同中心,打造诉源治理、多元解纷、审判执行、理论研究、协作沟通、普法宣传六大协同平台,畅通与环保行政机关在诉前、诉中、诉后各环节的沟通渠道,构建生态司法大格局。
面对上海法院“数字改革赋能”工作要求,在技术部门的支持配合下,我带领团队成员共同努力,探索开发生态司法协同智慧平台,打造生态协同“数治”枢纽,不断扩大协同共治“朋友圈”,深化区域、流域之间在生态司法协作方面的交流互助,希望用自己的微弱之光,在数字科技和司法实践之间搭起一座桥梁,为推动生态司法保护系牢沟通协作的纽带。
回首过往,追梦的路上,我留下了一个又一个脚印。然而,奋斗没有终点,任何时候都是一个起点。前路漫漫,我将坚守最初的梦想,朝着心中的那道光,继续逐梦前行。
来 源 | 人民司法·天平 2024年1月
编 辑 | 何瑞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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