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高新区管委会,州直机关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3〕7号)精神及《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自治条例》有关规定,现将2024年春节放假调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全州春节期间放假调休日期为2月7日(星期三,腊月二十八)至2月8日(星期四,腊月二十九),2月10日(星期六,正月初一)至2月17日(星期六,正月初八),共10天。2月4日(星期日)、2月18日(星期日)上班。鼓励各单位根据生产和工作情况,结合带薪年休假等制度落实,安排职工在除夕(2月9日)休息。
春节期间,各级各部门要按照《中共湘西自治州委办公室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州办通〔2023〕24号)相关要求,妥善安排好安全稳定、市场保供、呼吸道传染病防控、困难群众救助帮扶和值班值守等工作。
一是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制度。各县市、湘西高新区、州直机关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安排部署值班工作,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制度,放假前3天向州政府总值班室(联系电话:8222011,传真:8223559)报备值班表。带班领导、值班人员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意识和防范意识,确保值班期间信息联络畅通、紧急事项处理及时、值班各项工作正常运转,遇有较大以上突发事件或者其他重要紧急情况,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州政府总值班室,并先期妥善处置。
二是严格执行外出请示报告制度。领导干部离州要提前请示报告,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经批准同意方可出行。
三是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统筹做好新冠、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防控,坚持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压实“四方责任”,落实落细各项措施。科学宣传防护知识,引导群众注意个人防护,接种疫苗。
四是州、县两级公安、应急管理、交通、消防、林业、卫健等部门要组织突发事件处置队伍,随时应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
五是加强值班工作督促检查,州政府总值班室将采取现场督查、电话抽查等方式加强值班工作检查,对值班或带班人员漏岗、脱岗以及迟报、漏报和瞒报突发事件信息等情况,将按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因值班值守工作不到位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予以追责。
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月23日
来源: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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