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负责人:
为了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春节期间企业生产安全稳定,助力企业发展,增强各经营企业守法意识,提升我市危险废物经营企业环境管理水平,现对相关违法行为和相应法律责任予以提醒。特向您发出以下提醒和倡议:
一、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作为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您有义务遵守国家和地方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确保企业的安全生产合法合规。
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建立健全从企业主要负责人到一线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职责,安排好节日期间值班值宿,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层层落实。
三、加大安全生产投入。
加大安全设施、设备的投入,做好节日期间安全巡查记录,提高企业的本质安全水平。同时,加强员工的安全培训教育,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四、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节前要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企业的安全生产。
五、加强应急管理工作。
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和应急救援队伍,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企业的应急处置能力。
六、积极配合监管部门工作。
主动配合各级监管部门开展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确保企业的安全生产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七、履行社会责任。
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要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为社会的和谐稳定做出贡献。
最后,希望您能够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企业的安全生产。让我们共同努力,为建设更加美好的葫芦岛贡献力量!
葫芦岛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1月17日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