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布会现场。人民网记者 刘宾摄
人民网长沙1月26日电(记者刘宾)《湖南省测绘地理信息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这部地方性法规的出台,标志着湖南测绘地理信息工作迈入法治化、规范化的新阶段。1月25日,湖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对《条例》进行解读。
《条例》共8章32条,从测绘基准和测绘系统、基础测绘、测绘资质资格、测绘成果管理、地理信息共享和应用、监督管理6个方面对湖南省测绘地理信息行业进行了规范。
《条例》明确一个设区的市州只能建立一个城市相对独立的平面坐标系统,并按照规定向社会开放使用,确保标准统一,资源共享。将北斗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建设、永久性测量标志保护与国土空间规划相衔接,有效避免基准站重复建设造成资源浪费、测量标志毁损严重等行业监管难题。
在测绘资质资格方面,《条例》主要优化了测绘资质审查流程,明确了测绘单位行为规范,坚持“一个标的物只测一次,审核部门共认一套测绘成果”的原则,巩固了“多测合一”改革成果。
《条例》第六章“地理信息共享和应用”是为落实数字经济发展战略,根据湖南省地理信息管理工作实际,特设的专章。内容主要包括地理信息资源共建共享机制、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使用、地理信息资源社会化应用、地理信息产业创新发展、地图有偿标载和互联网地图服务等方面,通过激活和释放测绘地理信息数据要素潜能,提升地理信息公共服务能力,服务百姓美好生活。
据省自然资源厅党组成员、省自然资源副总督察林目轩介绍,近年来,湖南测绘地理信息工作不断发展壮大,已经深刻融入了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主战场。2004年出台的《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办法》已不能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同时工作中的一些经验成果也需要立法予以巩固。在此背景下,为发挥湖南省测绘地理信息事业科技支撑和决策参谋作用,更好助力生态文明建设,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有必要以地方立法的形式对测绘地理信息工作加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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