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6日,本报从深圳市南山区政府获悉,深圳湾文化广场项目11·20车辆伤害事故已于近日查明。据悉,2023年11月20日,在深圳湾文化广场(深圳创意设计馆和深圳科技生活馆)项目发生一起车辆伤害事故,深圳市利安通物流有限公司一司机驾驶混凝土搅拌车前进时撞倒一名工人,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160万元人民币。
调查显示,事故项目的建设单位为南山区建筑工务署。代建单位为华润(深圳)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中建科工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深圳华西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劳务分包单位为湖北妙润启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据调查分析,事发当天,利安通物流公司司机许某康驾驶混凝土搅拌车由深圳湾文化广场工地3#门进入工地。12时37分许,在完成卸料作业后,许某康准备开车驶离现场,此时湖北妙润公司的普工梁某(死者)由2#门进入卸料作业现场。在梁某准备横穿行车通道进入项目施工作业通道时,被混凝土搅拌车撞倒并卷入车底遭车轮碾压。许某康发现车辆异常抖动后,随即下车查看,发现梁某被压在混凝土搅拌车后桥右前轮前方。许某康马上拨打了120,随后梁某被送至医院救治,最终经抢救无效死亡。
调查组认定本次事故的直接原因为:许某康在驾驶混凝土搅拌车起步时,未通过后视镜、补盲镜观察混凝土搅拌车四周情况,也未注意盲区报警器的报警信号,未发现梁某正在混凝土搅拌车前方横穿通过,未做到停车让行,导致梁某被混凝土搅拌车撞倒,随后被卷入车底遭碾压死亡。
此外,梁某安全意识淡薄,横穿行车通道时未注意涉事混凝土搅拌车盲区警报器发出的警示,从混凝土搅拌车车头经过时被撞倒并被卷入车底。
调查组认为,许某康未按照安全技术交底的要求绕车一周确认周围的安全情况;在驾驶车辆起步时,许某康未通过后视镜、补盲镜观察混凝土搅拌车四周情况,也未注意盲区报警器的报警信号,在作业期间未严格遵守安全管理规定,致使其驾驶的混凝土搅拌车将横穿行车通道的梁某撞倒并卷入车底,造成一人死亡的严重后果,涉事司机对事故发生负有重大责任,涉嫌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或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的过失致人死亡罪,建议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利安通物流公司,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不到位,致使驾驶员安全意识淡薄,未按照安全技术交底的要求驾驶车辆,对事故发生负有管理责任。建议予以行政处罚。
利安通物流公司主要负责人刘某华、车队长邹某,中建科工公司安全总监李某林,在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方面存在不足, 责成利安通物流公司及中建科工公司按公司内部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报区应急管理局。(文|中国基建报 周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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