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作声明:本文为真实发生的事件,部分情节有润色,旨在宣扬社会正能量,杜绝违法与犯罪的发生,请理性看待,文章前1/2免费阅读
10年老刑警报案却被当成罪犯逮捕,惨遭同行施展大记忆恢复术,“配两个公安两个武警看管我,不许我讲话不许我睡觉”。
一场看似简单的命案,涉案多方却全都大有来头,谁是真凶争论了整整21年,至今依然没有明确答案......
2003年10月2日晚,山西翼城县紫藤巷民宅内一名男子惨遭杀害,死状惨不忍睹,身上足足被捅了49刀,颈部4/5都已经断离,头部与躯干仅剩少许的皮肉连接。
死者马朝辉身份颇为不凡,父亲是审计局副局长,母亲是县人大副主任,岳父更是身家数亿的县城首富,案件发生后在当地引起了不小的轰动。
坊间对凶手的猜测更是众说纷纭,警方经过深入调查将嫌疑人锁定为马朝辉的妻子李慧,为何警方会怀疑到首富千金的头上呢?
原来李慧与马朝辉结婚之后感情一直不和,还在外边交往了一个名叫李文浩的男子,李慧与马朝辉原本已经拟好了离婚协议,打算在国庆假期结束之后就办理离婚手续。
谁知10月2号马朝辉就被人杀害,第一个发现尸体的正是李慧,案发当晚李慧刚回到家里就看见倒在血泊中的马朝辉,她连忙打电话给自己的发小董昀求助,董昀和李慧是初中同学,两人关系不错,常以兄妹相称。
李慧的家在翼城县唐兴镇北关村小康居民区紫藤巷2号院,与董昀租住的房子只隔了一栋单元楼,董昀是一名办案十多年的老刑警,在翼城县公安局技术科从事刑事案件的现场勘察工作,挂断电话后董昀马上出发。
他刚到现场就看到了李文浩也在,李文浩当时是《翼城报》记者,妻子宋某某在县电视台担任播音员,李慧是县唐兴镇财政所会计,她和李文浩的婚外情,早已是公开的秘密,那段时间首富之女李慧与官二代马朝晖正商量离婚,二人已经拟好了离婚协议。
董昀来到李慧家里以后就被眼前的场面吓了一大跳:我从他家大门往进走,刚进大门就发现大门底下有一滩血,这滩血大约有八九十厘米到一米宽,血迹一直延伸到了客厅,客厅的血迹又延伸到了楼梯间我一直顺着血迹的左侧走到楼梯间的门口,看见马朝辉躺在地上。
看着血流成河的现场,即便是见惯了大案的董昀也不禁两腿发软,他赶紧拨打了报警电话,并在警方到来之后配合着做完了调查笔录,此刻的他做梦也没有想到,作为报案人的自己日后竟会被当成杀人犯的帮凶。
2004年,公安机关将凶手锁定为李慧和李文浩,理由是凶案现场发现了可疑的脚印,经鉴定是李文浩所留,但这份证据很快就被推翻,2005年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出具报告,并不能确定脚印的主人就是李文浩。
李慧与李文浩并不具备作案的时间,李文浩的哥哥透露,案发当晚他和弟弟正在家里看电视剧,他还清楚的记得电视剧是当时正在热播的是《归途如虹》,两人十点三十分从家中离开,警方确认的作案时间却是九点四十五分。
由于证据不足,警方只能先将两人释放,但马朝辉的母亲不能接受这个结果,坚信儿子就是遭遇了情杀,于是她多次上诉上访,终于在两年之后案情迎来了惊人的反转。
警方找到李文浩的哥哥要求他更改之前的证言,必须将两人离开的时间说成是九点半,当李文浩的哥哥询问原因的时候,办案人员说出了让他既惊又怕的话:这是上边领导派的案子。
李文浩的哥哥声称面对巨大的心理压力,他也只能违心地修改了证言,他的妻子也因为拒绝作证离家出走,结果被警方列为网上逃犯,至今仍旧是杳无音讯。
紧接着警方又将李慧跟李文浩刑事拘留,因为他们又在现场找到了两份重要的物证,一件沾有血迹的女士风衣以及一只带血的旅游鞋,李文浩曾在口供中提到李慧当天的确穿着这两件证物。
与此同时董昀也被警方拘留,理由是怀疑他协助两人伪造现场,对于这项罪名董昀感觉荒唐到了极点,“如果真的是让我伪造现场,这些血衣、指纹和足迹都还存在,怎么伪造现场呢?”。
董昀所说并非么有道理,以他十年的办案勘察经验如果真是想要伪造现场,不可能留下满屋子的证据,而且即便是现有的证据也同样存在着诸多的疑点。
根据2006年山西省公安厅出具的检验报告,风衣上的血迹是在穿着的状态下形成的,但在检验报告的最后提到:上衣内里背部有A4纸大小的血迹浸染痕迹,李文浩的辩护律师认为,血迹出现在这个位置有点不合常理。
“按照公安的指控,李慧应该是抬过尸体,抱过尸体,那么这个血迹应该是在前边,不可能跑到后边去”,所以律师做出推测,这应该是有人用李慧的风衣擦拭了血迹,所以血迹才会出现在内里的背部。
猜测并非是空穴来风,公安厅的检验报告写于2006年,但实际上早在2004年7月公安部鉴定中心就出具过一份检验意见,结论是风衣上的血迹为擦拭形成,这也就意味着同一件物证却出现了两种相互排斥的鉴定结论。
然而这份检验意见最终也没有被法院采信,因为它是人为手抄也没有加盖公章,这样一份重要的证明为什么会出现程序上的不完整呢?
当年的送检人徐运生已经从县公安局纪委书记的岗位上退居二线,对于当年的情况不愿多说,“我不知道怎么回事,翟铭晋还在职,去问他吧,我真的是不知道”。
翟铭晋虽然是县公安局主管刑侦工作的副局长,提起此事也是有难言之隐,“人家要是给我出具了正式报告,我也不会抄去,这么长又不是几个字,我也想拿到原件,可是拿不到”。
仅仅是风衣一件物证就存在无法理解的问题,另外一只带血的鞋子同样让人格外费解,根据现场的调查结果这只鞋子位于客厅门口,沾染了多处血迹,可是另外一只鞋子却与它相隔数米,上面干干净净。
如果是李慧穿着这双鞋子去杀的人,不知道她是怎么做到这一点的,难道她是单腿跳着过去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