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关于雄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4年1月28日雄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河北省雄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政府县长付红瑜同志所作的雄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县人民政府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4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认为:2023年,县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北、雄安新区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围绕“展五新”目标任务和聚焦“八个坚决落实、八个着力打造”工作部署,解放思想、奋发进取、敢于担当、实干落实,推动全县高质量发展取得了明显成绩。
会议指出,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雄安新区“聚要素”之年,也是加快推进雄县现代化发展的关键一年。县政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北、雄安新区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县委十四届七次全会暨县委经济工作会议决策部署,聚焦落实新区“八个加快集聚、八个着力打造”要求,以“聚要素”为突破口,做到“五个聚焦、五个发力”,以一往无前的干劲,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雄县篇章。
会议号召,全县人民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解放思想、奋发进取、敢于担当、团结奋斗,努力创造更多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检验的新业绩,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雄县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雄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关于雄县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的决议
(2024年1月28日雄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雄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查了雄县人民政府提出的《雄县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同意雄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雄县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雄县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雄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关于雄县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雄县202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的决议
(2024年1月28日雄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雄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查了雄县人民政府提出的《雄县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同意雄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雄县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雄县2024年县本级预算。
雄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关于雄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4年1月28日雄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雄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徐同柱同志受雄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县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4年主要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认为:2023年,县人大常委会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团结和依靠全体代表,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作用,凝心聚力促发展、倾情履职惠民生,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会议要求,2024年,县人大常委会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北、雄安新区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县委十四届七次全会暨县委经济工作会议决策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不断丰富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雄县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雄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关于雄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4年1月28日雄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雄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法院院长张志洲同志所作的雄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县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4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县人民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持续深化审判机制改革,着力提升审判执行能力水平,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雄县篇章,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雄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关于雄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4年1月28日雄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雄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王旭辉所作的县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县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4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县人民检察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能力水平,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雄县篇章,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来源:雄县人大
编辑:宋凤竹(实习)
审核:安嘉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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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制:殷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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