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人民日报客户端
田先进
近日,我国五大淡水湖之一的巢湖拥有了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户口本”,标志着安徽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打通了“最后一公里”,实现登簿“零”突破。
2022年8月,省自然资源厅会同合肥市人民政府、省水利厅等部门,启动了巢湖水流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先后完成了通告、地籍调查等主体性工作。2023年9月以来,省自然资源厅对登记成果进行了更新,完成了厅内部审核和生态环境、水利、林业等省直部门的外部审核,经省政府同意后,正式公告登簿。通过确权登记,摸清了登记单元内各类自然资源权属状况和自然状况,明晰了产权主体。据统计,巢湖水流登记单元面积79752.51公顷(国有面积79413.71公顷、集体所有面积338.80公顷)。水流资源77978.27公顷、湿地资源643.61公顷、森林资源274.08公顷、草原资源26.28公顷、荒地资源0.03公顷。登记簿记载所有者职责代理履行主体为安徽省人民政府。
在巢湖水流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中,省自然资源厅坚持全过程质量管理,严格按照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流程和技术标准规范操作,对内业资料成果多轮次进行了软件检查、人机交互检查,外业实地核查全覆盖项目涉及的县区,详细了解资料收集利用、登记单元内权属状况、登记单元界线划定等情况。会同多部门协同推进,与财政、生态环境、水利、林业等省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紧密配合,联合下发文件要求所属系统各单位积极配合做好项目实施工作,在经费保障、资料提供、登记单元预划和成果审核等工作上齐心协力,为保障项目顺利实施、保持成果现势性和质量把控提供了坚实基础。此外,探索开展了水流自然资源三维登记模式,为实现三维场景下的登记单元预划、空间数据成果展示与分析应用积累了经验。
目前,省自然资源厅正稳步推进省级59个项目、市县级355个项目确权登记。编制出台了《安徽省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操作指南》《安徽省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地籍调查成果审查及验收办法》两个技术标准。下一步,将从地籍调查、登记单元划定等主体任务转向公告登簿“最后一公里”,有序开展重要自然生态空间确权登记,探索登记成果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自然资源资产清查等工作的应用,为维护资源资产权益、服务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产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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