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6日,正义网记者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近日,甘肃靖远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杨先春(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甘肃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临夏州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临夏州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杨先春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临夏州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02年至2023年,被告人杨先春利用担任靖远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长、工会主席、纪委书记、党委书记、董事长的职权以及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在项目承揽、款项拨付、职务晋升等方面为他人提供帮助,先后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从一线工人成为集团董事长
公开资料显示,杨先春,男,汉族,1963年4月出生,山东禹城人,1983年3月参加工作,1991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高级政工师、高级经济师。
2023年7月25日,据甘肃省纪委监委消息,甘肃靖远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纪委书记杨先春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甘肃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正义网记者注意到,1983年杨先春成为靖远矿务局王家山矿三区机电队的一名工人,2017年他任靖煤集团董事长。杨先春用了34年多的时间,从一线工人成为了集团董事长。
执纪违纪、执法违法
大搞权钱交易、“期权”腐败
2024年1月16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经甘肃省委批准,甘肃省纪委监委对靖远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纪委书记杨先春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杨先春身为国有企业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和党性原则,将管党治党政治要求抛诸脑后,履行主体责任严重失职;背弃纪检工作职责使命,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转移隐匿财产,与他人串供、订立攻守同盟,伪造、销毁证据,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调查;罔顾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大肆收受礼品礼金,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违背组织原则,瞒报个人有关事项,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人事利益并收受钱款;廉洁底线失守,默许亲属利用其职务影响谋取私利,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违规占用公房;违反工作纪律,插手下属企业经营活动,干预监督执纪执法工作;贪婪无度,大搞权钱交易、“期权”腐败,收受巨额贿赂,带坏系统风气;自身不正,家风败坏,对亲属失管失教。其行为严重破坏任职企业政治生态,严重损害党员领导干部形象,构成违纪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情节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甘肃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甘肃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杨先春开除党籍处分;由甘肃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受贿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处理,对涉案财物一并移送。
【来源:检察日报正义网(ID:JCRB_ZYW) 作者:刘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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