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政府,感谢法院,值此年关,这笔救助金对我来说真是雪中送炭!
2月6日,武平法院开展司法救助金发放活动,7个执行案件13名生活困难的申请执行人领取共计21.8万元司法救助金。
据了解,这7名系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等案件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经多方查证均无可供执行的财产,双方家庭条件同样艰难,事故造成的损失较大,对双方家庭的生活都造成了很大的影响。
武平法院通过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解决了申请执行人的实际困难,缓解其生活压力,彰显司法温度。
丈夫意外受伤,妻子肩膀扛起家
2020年7月18日,在一个工地施工现场,被挖掘机截断的树枝突然弹起横扫击中远处正在工作的王某香,造成其严重颅脑外伤。经鉴定,王某香被评定为一级伤残,完全依赖和护理人数为2人。根据法院判决,建设单位赔偿王某香医疗费、护理费等各项费用合计111.15万余元。
进入强制执行后,仅执行到被执行人名下账户20余万元,被执行人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王某香有一个年迈的母亲,儿子暂无工资收入,王某香的受伤,给这个家庭带来了沉重的打击一家的重担就落到了妻子戴某娣一个人的肩上。由于家庭收入少,又花去了大量的医疗费,导致这个损失重要劳动力的家庭负债累累,2023年王某香的去世更是给这个家庭再次带来沉痛打击。
武平法院经过严格审核和层层申报,为申请人戴某娣发放4万元国家司法救助金。
发放当天,申请人戴某娣将一面印有“公正执法 热心为民”的锦旗送到执行法官手中。
摔伤致行动不便,上门发放救助金
2022年4月8日这天,原告兰某在家门口的公路上与刘某聊天过程中,说起兰某家的小狗,刘某将小狗从地上提起来后放到兰某后背,兰某收到惊吓摔倒在路坎下,造成骨折。经鉴定为损伤十级伤残。法院判决被告刘某应赔偿兰某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合计4.04万元。
因被告刘某未按生效判决履行义务,该案立案执行。刘某今年已年近80岁,无收入来源,无可供执行财产。而兰某也年逾60岁,摔倒事故导致兰某平时走路一瘸一拐,行动极其不便,给生活带来很大麻烦。
武平法院经过严格审核和层层申报,为兰某申请了2.8万元国家司法救助金。考虑到兰某行动不便,执行法官提供“上门服务”,前往其家中,将司法救助金送到兰某手上。
“司法救助不等于结束执行,法院依然会继续跟踪你们的案件进展。”在发放现场,执行法官向救助人进行释法说理。
民生无小事,执行暖民心。近年来,武平法院主动争取市县政法委支持,加强与县民政局、县财政局等部门的联动配合,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向涉民生案件的困难当事人传递司法温情。2019年以来,武平法院为244名困难申请人发放司法救助金322.305万元,让司法不仅有“力度”,更有“温度”。
武平法院观法工作室出品
来源:曾文强 林钦
编辑:刘 珍
审核:刘玉峰 方启华
监制:林权斌 兰智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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