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张艺)民生无小事,事事连民心。为积极落实省院工作部署,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近日,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法院执行局高效执结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以“真金白银”及时兑现胜诉当事人的“民生期盼”,给予胜诉当事人更多司法温暖。
2019年7月,白山某矿业有限公司、贾某向解某购买了火山岩,共计63000元,白山某矿业有限公司、贾某给付20000元后,尚欠43000元,解某多次催要欠款无果,遂将其诉至江源区人民法院。在法院审理过程中,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和解协议,但白山某矿业有限公司逾期仍未履行调解协议,解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等材料,贾某一直不接电话处于消极履行状态。承办法官根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的地址找到了被执行人。面对执行干警的出现,贾某很是意外,承办法官向其释法明理,讲明不履行其法律义务的严重性。最终白山某矿业有限公司、贾某一次性付清全部欠款,该案在短时间内快速执行完毕,有效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胜诉权益。
一件件小案、一桩桩小事,背后关联的却是人民群众实实在在的利益。江源区法院始终秉持“小案不小看,小案不小办,小案事不小”的执行理念,在每一件看似普通的“小案”中,努力办出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大”情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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