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作声明:本文为虚构创作,请勿与现实关联
今天咱们来讲一讲京城铁路碎尸案。
1991年5月10号凌晨1:13,北京南站开往佳木斯的139次旅客列车,随着沉闷的汽笛声缓缓驶出站台,慢慢消失在夜幕中。
站台上车到6号扳道房的扳道工李师傅走向西站台,他四处环顾着。
突然,他发现三站台上距离自己大约50米远的地方,有个深红色的大皮箱放在第4根灯杆下,格外显眼。
附近没有其他人。
他走过去,发现皮箱上锁,尝试推动却没动静。
他试图提起皮箱,发现匕手不见了。
李师傅弯腰费力地抱起皮箱,边走边去找2号弯道房的姚师傅帮忙。
两人抬着皮箱,深一脚浅一脚地走,发现箱子相当沉重。
到了凌晨2点半,他们用铁锹撬开皮箱,里面竟是一个用新的红、黄、蓝色条纹塑料编织袋包裹着的东西。
李师傅壮着胆子,小心翼翼地用铁锹掀起箱底。
姚师傅轻轻地揭开袋口上的胶条,发现里面装着一具血淋淋的人体驱赶,两人吓得直冒冷汗。
姚师傅清醒后,立即向车站调度室报告。
凌晨4:45,北京铁路公安局刑侦调度室接到报告说,北京南站发现被人抛弃的皮箱内装有人体躯干。
很快,消息传送到公安处长江占林和副处长王道明,同时,北京铁路公安局和北京市公安局刑侦处也接到了报告。
早上5:15,他们到达现场,开始勘察。
皮箱长70cm,宽50cm,高20cm。
编织袋里用两层白色塑料布包裹着一具男性尸体,背部有暗紫色尸斑。
死者年龄推断为50~65岁之间,死亡时间在一周之内。
侦查员沿线查找其他尸块未果,调查站内作业职工和进站口、道口职工也未发现可疑情况。
为尽快查明情况,510专案组在北京铁路公安处副处长王道明的负责下成立。
同时,北京市公安局刑侦处通报了车站周围的公安派出所和相关公安分局。
经研究,确定了右安门、白纸坊、牛街、陶然亭、西罗园、天桥等8个地区为严密控制区域,查找杀人现场,侦破工作全面展开。
铁路公安处刑侦大队和北京市公安局刑侦处的5名侦查员组成追踪小组,前往佳木斯市查访139次列车乘务人员。
5月11号清晨,在北京市宣武区右安门大桥西侧的一个路边小花园里,是供电局公安处干部老陈锻炼完后在花园里散步,发现草坪树丛前有4个黑色提包。
他立刻报警,由安门派出所的干警赶到,打开提包一看,里面散发出浓烈的来苏水和水果气味,最上面摆着的是橘子和苹果。
许所长联想到北京铁路公安处前一天通报的人体驱赶,赶紧拿出橘子、苹果,发现包里还有一个用白布包裹的东西,解开白布,里面是一条带角的人体小腿部分。
市公安局刑侦处和铁路公安处宣武分局的侦查人员赶到,将现场封锁。
勘查后发现四个提包分别装有男女尸体的四肢,男性四肢切割部位与男站发现的男性躯干相吻合,女性尸检推断死者年龄在50~60岁之间,死亡时间相同。
案情出现新变化,死亡人数从1人扩展到2人,两地发现的尸块暗示同一犯罪分子所为。
北京市公安局重视此案,成立510案件联合专案组并案侦查。
5月12号,追踪小组侦查员在佳木斯找到139次列车员,在询问中,车组两位师傅反映了价值情况说5月9号晚上11点左右,139次列车从车库出来,涂在三站台南侧,站台上旅客很少,有一男一女,身边放着一个红皮箱和一辆26型的女式自行车。
车停稳后,男青年拖着皮箱想从4号车厢上车,但被乘务员拦住。
直到10号凌晨4:20车站放行时,男青年再次抱着皮箱要上车,乘务员怀疑箱子里装的是违禁品,要求开箱检查。
男青年装作找钥匙,随后对旁边的女青年说,去取钥匙。
女青年推着自行车走后,男青年一直站在站台上,直到列车开走,女青年再也没回来。
乘务员描述,男青年30多岁,中等身材,圆脸,留寸头,穿黑色夹克,驼色裤子,脚穿黑皮鞋。
女青年大约28~29岁,身高约一米六,身材瘦,瓜子脸,马尾发型,穿灰色西服。
与此同时,侦查人员在北京市永定门一带找到了重要线索。
在永定门桥头的箱包市场,一名30多岁的个体老板说,5月9号上午10点多,一男一女来购买几个仿阿迪达斯提包,不挑选,不问价钱,买完就急忙离开。
摊主描述的人相貌与列车员描述的那一男一女特征吻合,侦查人员开始寻找这一男一女,寻找家里有来苏水气味的人家成为破案关键。
公安派出多个小组在派出所和户籍民警的协助下,开始挨家挨户查房,同时通报本市的分局以及远郊的县局。
5月13号9点是公安局刑侦处值班室接到密云县公安局的报告,说密云县冯家峪乡西庄子大队石佛村青年综合商店院内有人存放的旅行包内发现人的头颅。